Page 17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1 捷運電聯車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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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電聯車車體內裝















                 第十一章 電聯車車體內裝










                     臺北捷運高運量電聯車內裝設計原則為「安全(防火)」、「輕量(節能)」與「人性

                 化(舒適)」。車廂內裝採用符合國際標準之輕量化防火材料(如 FRP 等),並訂有火載
                 量限值以確保車輛防火安全性能,車廂座椅/扶手/駕駛室等設備則依人體工學設計,座椅

                 採縱橫混合式配置兼具舒適與多元化,提供安全舒適之乘車環境。臺北捷運高量系統目前共
                 有 4 條路線營運中(淡水信義線/松山新店線/中和新蘆線/板南線(含土城延伸段),車
                 型則主要分為德商西門子(Siemens)電聯車(行駛於板南線)及日商川崎重工(KHI)電

                 聯車(行駛於高運量其他路線)等兩種,而本局新店/南港/中和線電聯車標案所採購案之
                 36 列電聯車以及土城線所採購案之 6 列電聯車(皆由德商西門子公司製造)目前全部行駛

                 於板南線,故本章節將以臺北捷運高運量板南線為例,針對車體內裝規劃設計理念及其相關
                 設備進行說明。



                 第一節 車體內裝設計基本需求


                     高運量電聯車車體內裝設施需滿足以下幾項基本設計需求:
                 一、防火性

                     捷運系統多設於地下段,因此除地下隧道之消防安全設計外,車輛本身之防火設計亦十
                 分重要。高運量電聯車之防火設計規定如下:

                     ( 一 ) 材料本身之防火性
                                車體內裝需採用成熟且經驗證之材料且應儘量減少可燃物之使用,其防火性

                           能符合 NFPA 130 之相關規定。車輛地板以上(含披覆及黏膠)及地板以下(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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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底設備及漆料)所有非金屬材料總卡路里值均不得超過 341MJ/m 。
                                另車廂地板需以測試驗證具備至少 45 分鐘之防火能力。車廂地板防火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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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地板樣品面積不得小於 8 m ;地板上方需模擬 W4(每車 370 人)之荷重,地
                           板下方需模擬車底設備之重量;樣品下方應加熱至 760℃,於測試 45 分鐘末,地
                           板表面平均溫度不可超過 121℃(即平均溫升不超過 101℃),最大溫度不得超過

                           163℃(即最大溫升不超過 143℃);測試過程當中地板樣品不可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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