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8 捷運開發大樓基本設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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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基本設計工作
第二節 開發大樓共構部分委建作業流程
2.2.1 共構結構發包作業模式
有關捷運與開發大樓共構之出入口、通風井等捷運設施,其本局初期路網及後續路網之
作業模式於第 1 章已有說明。而本局執行設計可分為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等 2 階段,基本設
計標由本局辦理招標,由得標後之廠商(以下稱 BDC)辦理捷運基本設計及製作捷運細設
標招標文件等工作。而細部設計階段由得標 DDC 辦理捷運細部設計、施工標招標文件、開
發大樓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等工作。而現行本局共構結構發包方式則可分為委由投資人
辦理捷運共構設計與施工,及委由 DDC 辦理細部設計及由捷運施工廠商辦理共構施工等 2
模式,說明如下:
一、開發大樓共構結構發包執行方式(圖 2-2-1)
( 一 ) 模式 1:投資人進場時程得配合共構結構交付時點,共構結構由投資人設計施工,
投資人能整合自身產品規劃及下部共構結構,創造更高之開發效益。
( 二 ) 模式 2:投資人進場時程無法配合共構結構交付時點,共構結構由 DDC 進行細部
設計捷運施工廠商施工。
開發大樓共構結構發包執行方式
模式1
時程能配合
投資人 簽訂委建契約辦理捷運共構設計及施工
徵求投資人 簽訂投資契約已具投資人身分
開發大樓
共構結構 配合共構 簽訂委建契約後兼具捷運承商身分
交出時點
模式2
增購予DDC 增購予捷運承商
捷運局
辦理共構細設 辦理捷運共構施工
時程無法配合
圖 2-2-1 開發大樓共構結構發包方式說明
( 三 ) 案例說明
1. 以萬大線捷運開發區基地為例,依據本局經驗,DDC 執行細部設計需時約 12
個月(機廠除外)、共構工程施工需時約 36 個月,萬大線列管通車時程 114 年
12 月回推,共構交付時程為 114 年 1 月,再回推出入口共構最晚細部設計啟動
時程為 110 年 1 月。
2. 107 年底評估開發區基地投資人進場應可配合上述期程,108 年初本局依據「捷
運土地開發投資甄選暨權益分配標準作業程序」辦理委託專業顧問案採購,108
年 6 月上網公告、108 年 8 月決標,預定 109 年 4 月 20 日前公告徵求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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