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8 捷運開發大樓基本設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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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環狀線 2 期 108 年配合招標作業修訂,以 DF115 設計標契約為例
( 一 ) 一般服務範疇第 11 章屬土地開發部分規定,如表 2-3-3。
表 2-3-3 本局 DF115 標一般服務範疇第 11 章屬土地開發部分規定摘略表(1/2)
11.2.2 開發大樓之基本設計
開發大樓之基本設計
廠商應配合公告實施之都市計畫書圖辦理開發大樓之基本設計工作,製作各車站「捷運開發
區開發大樓基本設計報告書」,作為未來土地開發投資人進行其設計之指南……。
(1) 基本設計:擬定建議之各空間使用用途、共構/分構計畫,設計捷運開發區整體建築物柱
格空間,敘明實設各項建築物面積、樓層數及樓層高度、總建築物高度,以及各類停車空
間型式及停車位數等。考量開發大樓與捷運轉乘停車設施完全分離,繪製相關圖說並經建
築師簽證。
(2) 面積計算:提供開發面積計算表、各樓層面積表。
(3) 法規檢討:法規檢討範圍須包括但不限於各類容積獎勵面積計算(捷運獎勵及其他可取得
之獎勵)、重要涉及配置或出入口留設之法規、已發布但另訂施行日期之法規、綠建築相
關規定等。
(屬供投資人建議方案,開發大樓部分獎勵容積仍須俟投資人申請建照時為準)
(4) 結構(基本數據及假設資料):建議開發大樓與捷運設施之載重需求及結構型式,並檢討
是否須辦理特殊結構審查等。
11.2.3 一般大樓(無捷運設施)基本設計方案
為利機關用與開發大樓評估比較,廠商在相同預估允建容積規模下,另辦理無捷運設施之一般
大樓基本設計方案,製作各車站「捷運開發區一般大樓(無捷運設施)基本設計方案報告書」,
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 概述說明。
(2) 一般大樓設計:敘明各空間使用用途、整體建築物柱格空間、實設各項建築物面積、樓層
數及樓層高度、總建築物高度,以及各類停車空間型式及停車位數等,並繪製相關圖說。
(3) 提供開發面積計算表、各樓層面積表。
(4) 法規檢討及考量合理結構型式及建築設備。
(5) 敘明與捷運土地開發比較,其空間規劃之差異。
11.2.6 各車站捷運開發區內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招標文件
廠商參考機關訂定之「捷運土地開發基地內之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契約範本」,就各車站
捷運開發區提送委託投資人興建捷運設施共構結構體之「捷運土地開發基地內之捷運設施委託
投資人興建招標文件」(包含但不限於契約書草案、付款辦法、基本條款、服務範疇、委約圖
說、施工規範、特定條款、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及工作計畫書),俾由機關或所屬工程處
辦理議價程序及簽訂委託興建契約。
11.3.1 共構部分之細部設計範圍(屬細部設計階段工作)
除本屬廠商服務範圍之捷運設施細部設計外,包括共構樓層開發大樓之建築物主要構造(含基
礎)、直通樓梯、外牆,及必須先行預留之設施設備、管道空間、臨時排水、臨時照明、臨時
安全防護及保護措施等細部設計,以供承載未來的開發大樓,並使未來投資人能合理接續辦理
設計及施工。
11.3.2 細部設計成果(屬細部設計階段工作)
共構工程未來將交由捷運施工廠商一併施工,故應將細部設計成果納入本契約所描述對捷運
設施所需提供之服務範疇,包括施工標簽約前應執行之圖說文件交付及施工期間之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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