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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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六 ) 時程報告
1. 工率。
2. 資源配置。
3. 邏輯上的限制。
4. 施作的方法與順序。
( 七 ) 要徑分析
( 八 ) 預定施工進度報表
1. 作業一覽表。
2. 作業邏輯關係表。
3. 浮時報表。
4. 作業進度曲線圖。
5. 現場施工管理報告。
6. 分類報表(以工作分區、負責單位等分類)。
三、審查階段應注意事項
( 一 ) 先站在廠商的立場,了解工作及機具、設備、工法等。
( 二 ) 瞭解施工程序圖。
( 三 ) 瞭解何處先做,何處後做。
( 四 ) 瞭解交通維持計畫、交通改道等,並瞭解工作範圍,工作圍籬是否適當及相關時
程限制。
( 五 ) 查核細部設計廠商原建議之方案,並與廠商所提之方案做比較,取其最適當方案。
( 六 ) 審核 WBS,並依 WBS 檢視網圖是否將同性質作業及編碼放置一起。
( 七 ) 依常識判斷網圖之邏輯關係是否合理,有特殊情形則詢問有類似工程經驗者。
( 八 ) 備料項目是否置入網圖中,例如第一層支撐工作之前應有備料之時間。
( 九 ) 廠商所需送審項目是否均在網圖上,以提醒廠商日後應注意。
( 十 ) 里程碑項目是否列出,其與契約對照之日期是否正確。
( 十一 ) 所送審之資料是否均合乎契約施工技術規範第 01330 資料送審章節之規定。
( 十二 ) 配合計價而無關進度管制之工作項目,不需於網圖中表達,如有列出應予刪除。
( 十三 ) 非常態性的邏輯應注意是否違反施工順序。
( 十四 ) 管線拆遷時程及前置作業(如協調、採購、運送)等時程是否合理。
( 十五 ) 是否列出相關土木/水環/系統等標之界面時程及施工項目、關係表等。
( 十六 ) 作業工期超過 28 天是否再細分或述明施作範圍與工作地點。
( 十七 ) 工作性質單純工作數量大之項目應注意所編擬之人工、機具、材料等工程資源,
並應配合施工現況之限制編擬。
( 十八 ) 其它如例假日、受季節性影響之作業應注意其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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