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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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三 ) 環境影響說明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之簽名。
( 四 ) 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
( 五 ) 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其內容。
( 六 ) 開發行為可能影響範圍之各種相關計畫及環境現況。
( 七 ) 預測開發行為可能引起之環境影響。
( 八 ) 環境保護對策、替代方案。
( 九 ) 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
( 十 ) 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摘要表。
二、 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說明書經主管機關審查,認為需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時,開發
單位應參酌主管機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關機關、學者、專家、團體及當地居民所
提意見,編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書初稿應記載下列事項:
( 一 ) 開發單位之名稱及其營業所或事務所。
( 二 ) 負責人之姓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 三 ) 評估書綜合評估者及影響項目撰寫者之簽名。
( 四 ) 開發行為之名稱及開發場所。
( 五 ) 開發行為之目的及其內容。
( 六 ) 環境現況、開發行為可能影響之主要及次要範圍及各種相關計畫。
( 七 ) 環境影響預測、分析及評定。
( 八 ) 減輕或避免不利環境影響之對策。
( 九 ) 替代方案。
( 十 ) 綜合環境管理計畫。
( 十一 ) 對有關機關意見之處理情形。
( 十二 ) 對當地居民意見之處理情形。
( 十三 ) 結論及建議。
( 十四 ) 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
( 十五 ) 預防及減輕開發行為對環境不良影響對策摘要表。
( 十六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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