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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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告書)」函請交通部核轉環保署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開發。經審核通過之「環境影響評

                 估說明書(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及其相關文件均屬法定文件,為後續工作應辦事項,
                 該部分將對地區民眾之權益及環境有絕對之保障。

            二、 細部設計階段則需參採環境影響評估結論及內容,針對各標之特性完成「施工環境保護
                 執行計畫」併同細部設計文件招標,施工廠商則於施工階段依各標段特性提出「工地環
                 境保護執行計畫」據以辦理,並執行施工階段環境監測。

            三、 施工階段各工程標均有獨立之安衛預算,與專屬小組(安衛小組),以專人專款方式管
                 理。另為確實執行環評結論及承諾事項,本局均已將必要之各項環保措施納入設計內容
                 及施工規範中,並依承包商、工程處、局本部三級制之環保體系確實執行。

            四、 營運階段則將由營運單位依環境影響評估內容辦理營運階段環境監測,並依相關環保法
                 規辦理。


            7.3.2 減輕對策

                 本局於規劃階段委託專業技術顧問機構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專業技術顧問機構將依
            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細則、作業準則等相關法規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工作,並依據工程特

            性及地方特色完成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報告書,經環保署核備後據以辦理相關減輕影響對
            策,本章節將就噪音振動、空氣污染、工程餘土、放流水等以往民眾較為關切之環境因子及
            公共關係等可考慮施行之減輕對策分述如下:

            一、噪音振動
                 ( 一 ) 盡量使用預鑄元件於現場裝配。

                 ( 二 ) 採用低噪音振動之施工機具及運輸車輛,如膠輪式推土機、油壓式壓樁機、具消
                      音設備之發電機及空壓機等符合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標準之機具,並定期保養維修,
                      避免機件鬆脫,產生不必要之噪音振動。

                 ( 三 ) 儘量減少同時操作之施工機具數量,以降低施工噪音位準,減輕對附近地區之噪
                      音影響。

                 ( 四 ) 儘量避免施工機具及運輸車輛處於空轉狀態,並督促承商定期維修機具,減少不
                      必要之噪音、振動。
                 ( 五 ) 於主要施工作業面四周設置臨時圍籬,以阻隔施工機具噪音之傳遞。

                 ( 六 ) 限制施工車輛經過社區時之行車速度,並禁嗚喇叭。
                 ( 七 ) 施工人員儘量以無線對講機聯絡作業進行,禁止使用擴音器高聲喧嘩,或播放音

                      樂音量過大。
                 ( 八 ) 會產生高噪音之施工行為,避免於晚間施作,如無法避免時責成承包商採取防治
                      技術或行政措施。

                 ( 九 ) 夜間混凝土拌合車儘量降低運轉速率,以減低噪音量。在施工程序及規範嚴格訂
                      定車輛規格,採用新型車體結構,降低車內、外之噪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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