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捷運技術 第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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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府捷運工程局,2006)中,明確限
制所有捷運隧道均須滿足「同一隧
位於市中心的捷運路線多為地 道段(含上/下行軌)相鄰兩通風
下化形式,由於捷運地下隧道為密 井,不允許二列車同時停止於隧道
閉空間,火災事故導致重大傷亡的 內」之運轉限制,即是以設計手段
風險較高,一旦發生火災必須有安 避免同一隧道段同時有兩列車停止
全的路線以及足夠的逃生時間讓乘 運行的情況,若無法避免同一隧道
客離開事故現場,降低傷亡的風險。 段有兩列車停止運行的情況,再考
因此在設計上,捷運地下隧道於車 慮變更機電設計或其他方式來保障
站均設有釋壓通風井(Draft Relief 旅客逃生安全。
Shaft),於隧道安裝風機,火災事 鑒於相鄰兩座捷運車站的距離
故發生時,採一端送風、一端抽風 大多不會太長,並非所有站間都會
的方式操作隧道風機,確保濃煙朝 發生同一隧道段有兩列車停止運行
同一個方向移動,讓乘客得以逆風 的情況,唯有兩座車站之間為長隧
逃生。惟火災發生時,若同一隧道 道,列車才需要較長的運行時間才
段同時有兩列車停止運行,排煙的 能離開隧道,而捷運系統又基於運
風向控制將變得十分複雜,有時無 量需求必須維持密集的班次,導致
可避免將濃煙往另一部列車吹送, 先行列車尚未離開隧道,續行列車
導致乘客嗆傷甚至昏迷而無法順利 即已進入隧道,發生兩列車同時行
逃生(如圖 1)。因此在臺北捷運建 駛於同一隧道段的情況,升高乘客
設之環控工程設計指南(臺北市政 安全風險。為避免升高乘客安全風
圖 1
捷運隧道失火同時有兩列車停止於同一隧道示意圖
風向
逃生方向 逃生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