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捷運技術 第5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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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2期                                             17



            並提升捷運工程品質。督導考核結果分為建議事項、一般缺失及重大缺失事等三項,三者均

            應依『督導考核缺失改善情形追蹤管制表』追蹤列管,屬重大缺失項目,則函請工程處限期
            改善回報,並將彙整分析缺失建議改善資料,作為改進之參考。此外,工務管理處對年度內
            工程督導(抽查)報告內容,進行分析及歸納作業,俾便進一步研判及提出改進建議,避免
            工地現場重蹈覆轍。
                 為使本局之施工督考能儘速發揮效益,並及時改善工地施工之缺失,本局工務督考管理
            系統已於94年1月1日啟用,實施迄今,預計將原作業時間(由現場查核至廠商接獲通知止)

            由3-4周縮短至1-2周內,減少約一半時間。缺失統計部份,亦因缺失分類已統一,各督標工程
            司有一致之標準,各施工標、工務所及工程處亦有統一評比的標準,可增加評鑑之可信度,
            在缺失發生的原因方面,各主辦單位亦可就統計資料作進一步的探討、分析,減少錯誤一再
            的發生。整體而言,在工務管理方面將可減免許多時間、人力、物力的耗費,以提昇效益。
            (二) 專案查驗及管制

                 1. 在建工程防汛期前公共安全檢查
                        民國93年8月25日艾莉颱風及9月11日超大豪雨事件,造成臺北縣市三重、東湖地
                    區淹水,本局因而付出巨額賠償金,且本局及市府形象嚴重受損,事後本局邀請學者
                    專家全面檢視捷運工程,其所提出之總結建議之一「建立每年防汛期前,工程主辦機
                    關組成專案查核小組之查核機制」,本局工務管理處即著手建立防汛查核之標準作業
                    程序(QSOP),並依標準作業程序執行防汛查核作業。

                        查核作業分一、二、三級辦理,第一級由廠商執行自主檢查,自每年4月10日起
                    至14日止,第二級由工程處執行自4月15日起至22日止,第三級由局本部執行,自4月
                    23日起至30日止,各級查核期限均含複查完成,若施工標管理上有重大缺失,得不定
                    期適時辦理之。

                        查核工程視工程進度決定,原則上土建標均為查核對象,檢查範圍包括工區及
                    責任區內之排水系統、排水管/涵之新作、改道、連通、吊掛及河堤工程之阻水措施
                    等,查核作業包括文件審核及工程施工,文件審核包括計畫書、施工圖之提送、審核
                    (含細部設計廠商之審核)、變更設計等是否齊備及依程序辦理,工程施工包括監造
                    紀錄查核、廠商自主檢查紀錄(含專任工程人員簽認)查核及現場查對等。本局自94
                    年防汛期開始實施防汛期前公共安全三級查核作業至今,其正面效益:

                    (1)  建立防汛作業之新觀念。
                    (2)  使防汛作業確實落實執行。
                    (3)  發掘區域性排水不良問題。
                    (4)  明訂查核項目,使防汛死角減至最低。
                 2. 因應颱風豪雨來襲防颱防汛整備情形檢查
                        為能確定所轄施工標廠商已完成颱風來襲前之相關搶救災作業,於颱風來襲前

                    24小時可能發布海上颱風警報之影響範圍,本局及各工程處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頒布之「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防汛整備情形運作機制」完成所轄所
                    有施工標之防颱防汛整備作業之檢查,檢查結果並函本府工務局彙整。另亦依本府消
                    防局函頒之「臺北市政府各機關災害防救應變整備計畫」,由本局及各工程處督導長
                    官率隊赴各工程處檢查其落實執行災害防救措施以強化防颱應變工作,做好萬全準備

                    以降低災害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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