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捷運技術 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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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黃怡超、趙志堅 臺北捷運地下車站結構防水工程
4. 施工規範
(1) 出入口與通風井之單牆結構,應特別注意其防水處理之設計,除應考量設置集排
水溝,隨著負水壓面防水材料日新月異,可考量於採用負水壓面防水工法來補強
單牆結構負水壓面之防水功效,以避免單純使用集排水溝,當滲水量過大時,恐
造成鄰房沉陷之風險。故建議將負水壓面防水工法,允許設計廠商採用於設計
中,或施工廠商得經業主同意後使用。
(2) 目前標準施工規範僅針對材質、施工品質加以規範,建議於施工規範中要求廠商
應提出防水專章之維修手冊,載明該標廠商所使用之防水相關材料、建議維修方
式等移交營運單位。
(二) 材料與施工
地下結構物直接接觸土壤與地下水的結構體為連續壁,且本局已額外投入18.66%防水膜
及相關防水設施之費用,連續壁與防水膜之施工品質是防水成效最大的關鍵。依據前述特性
要因圖之分析,此有賴於完善的施工圖、訓練有素的施工人員、與監造人員的落實檢查。
連續壁與防水膜之施工時應注意項目實均已於施工規範中明確規範,各監造單位亦已自
發展相關品質抽查紀錄表,惟仍有部分應加強留意之項目,彙整如表7「地下結構物防水系
統檢核表」,涵蓋自設計階段至完工移交階段(建造生命周期)建議督管與監造單位參考本
表使用。
表6 地下結構物防水系統檢核表
項次 內容
I 設計階段
整體地下結構防水設計報告書是否提送並經工程司核定?該設計報告書至少應說明該標防水設計概述、
1 地下水位、地質、結構型式(單/雙牆)、標準圖內容、施工規範是否修訂、滲水高風險處需否另作預
防措施、使用防水膜數量、各種防水設施單價分析等。
2 檢核防水處理標準圖是否滿足設計報告書所載明所需之圖面。
3 檢核施工規範是否滿足設計報告書所載明所需之規定。
4 檢核單牆結構之設計是否已考量負水壓防水工法或設置集排水溝。
5 檢核伸縮縫是否已設置導水管及排水溝。
6 檢核滲水高風險處預防措施已納入設計。
7 檢核招標文件中防水設施數量與預算已符合設計所需。
II 連續壁品質
1 檢核連續壁單元施作過程中相關品質紀錄是否完備?
2 檢核連續壁單元是否有已知缺陷先予研擬處理方式?(如澆置曲線是否異常?超音波檢測是否發現連續
壁體有孔洞現象?)
3 確認防水膜鋪設前連續壁突出或尖銳處已修平整?滲漏水已止漏?滲漏水修復處應紀錄位置與修繕方式。
III 結構體與防水膜施工
1 檢核結構分塊(層)構築計畫是否已考慮防水界面與延續性並經工程司核准?
2 再檢核連續壁及防水膜之「施工品質抽查紀錄表」是否符合該標使用?另防水膜搭接處及特殊接頭或局
部修補處,是否依規定施作並檢驗合格?(特別於支撐橫檔較密處)
3 檢核止水帶、止水條之安裝是否有窒礙難行之處並預予處理?現場安裝時是否已依圖說規範要求施作?
止水條旁預埋補灌漿管是否已依規定埋設?
4 檢核伸縮縫是否已依圖說埋設導水管?配合之排水系統是否足敷使用?
5 確認結構體澆置時混凝土品質已依規範要求控制,如分次澆置混凝土面是否清潔?該區混凝土配比、坍
度等是否符合規定?
IV 結構體完成後
1 檢查滲漏水是否均已修復?修復處應紀錄位置與修繕方式移交營運單位。
2 檢查伸縮縫之排水系統是否暢通?
3 廠商是否提出防水系統維修手冊?並移交營運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