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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1期 45
四、臺北捷運地下結構物之防水標準
(一) 地下結構體防水設計原則
臺北捷運系統地下結構體防水主要是採包覆式防水材為原則,並且加強細部處理方法來
達到進一步之防水效果。簡言之,就是以防水膜將整個結構體包覆起來,結構弱面處(施工
縫或伸縮縫)則以止水帶及導水設施阻止地下水進入到車站內,達到防水目的(詳圖5)。
另因臺北捷運地下結構體大都為1公尺以上之鋼筋混凝土結構,在施作狀況良好之情況
下,此混凝土結構即為一良好之體防水系統。然為避免施工過程失誤及長期浸泡於水中造成
混凝土材質劣化,混凝土要求需使用II型抗硫水泥,信義線以後之各線亦開始允許加入卜作
嵐材料之高流動性混凝土(SCC),該添加物除增加混凝土流動性外,亦可提升混凝土緻密性
及耐久性。
圖5 捷運地下車站結構與防水膜配置圖
混凝土加入防水摻劑(體防水),由於坊間此類摻劑種類甚多,其化學成分複雜,若使
用不當,不但達不到預期效果,反而可能造成負作用,減低混凝土水密性的效果。本局目前
仍不考慮此類增加防水摻劑的防水方法。
結構體內如已有水滲入現象,避免此滲入水漫流於地面,造成營運階段使用者之不便,
於適當位置設置導溝,將滲漏水導入排水系統中,將影響減至最低。
(二) 土木工程設計準則
本局地下結構物防水設計則是遵循本局土木工程設計準則,準則中規定地下結構物防水
設計需要防止因地下水流失水位下降,而導致鄰近結構物沉陷之區域,其結構體設計之水密
性要求為相當嚴格。並分為三級,其中地下車站水密性則如表2所示:
A級水密性者應無滲漏、滲透及潮濕痕跡等。
█
█ B級水密性者容許微量滲漏,此現象僅限於施工縫處或隧道襯砌環片接縫處之混凝土
表面有潮濕痕跡但無可見水流。
█ C級水密性者允許滲漏,此現象僅限於混凝土表面及水平施工縫處有潮濕斑痕,或牆
面垂直施工縫處有似小水珠滲漏,但不得有連續性滴水或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