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8 - 捷運技術 第5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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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邱垂億  臺北捷運信義線機電系統穩定性測試



                    (4)  機電系統工程處

                 3. 捷運工程局機電系統工程處
                        負責測試期間之執行(含缺失改善)、協調與會議召開及提供測試電費之支付
                    等,參與單位計有:
                    (1)  系統科
                    (2)  車輛工務所
                    (3)  供電工務所

                    (4)  通訊工務所
                    (5)  號誌工務所
                 4. 系統標廠商
                        提供技術支援(含行控中心、機廠及各連鎖重點車站人力派駐)、故障處理、排
                    除及測試期間發生缺失項目之改善,參與單位計有:

                    (1)  系統標廠商包括:
                        主廠商(川崎重工/丸紅株式會社/中鼎工程共同承攬)
                        號誌子標(阿爾斯通)
                        供電子標(中鼎工程公司)
                        通訊子標(新加坡科技電子公司)
                        數位無線電子標(新加坡科技電子公司)

                    (2)  車輛標(日商川崎重工業株式會社)
            (二) 測試期間及測試方式
                 1. 測試期間
                    (1)  象山站(R05)至民權西路站(R16)

                        102年7月6日至102年9月7日於夜間停止營運後進行測試。
                    (2)  民權西路站(R16)至北投站(R26)

                        102年9月22日至102年9月28日於營運時段進行驗證。
                 2. 測試方式
                    (1)  象山站(R05)至民權西路站(R16)
                        自象山站至民權西路站,依捷運公司規劃之信義線未來通車初期營運班表,尖峰

                        班距6分鐘累積測試31.5小時及離峰班距8分鐘累積測試101.5小時,合計累積測試
                        時數133小時。
                    (2)  民權西路站(R16)至北投站(R26)
                        行車控制中心電腦及軟體更新後,依捷運公司營運班表,完成提列連續7天營運
                        紀錄資料。



                                           三、計算公式及符合要件


            (一) 計算公式
                 1. 系統可用度= (系統試運轉時間-系統延誤影響時間)/系統試運轉時間。前述系統
                                  延誤影響時間係指系統或列車延誤超過90秒之異常事件或事故。

                    (1)  系統試運轉時間,係首班車發車時間(民權西路站及象山站雙向對開), 至末班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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