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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1期                                            147



                        ‧工地安全衛生措施督導、執行及報核事項。

                        ‧履約爭議之處理事項報核作業。
                        ‧工程進度之查核、追蹤與管制。
                        ‧二級品質管制作業。
                        ‧工程估驗、計價、結算、驗收報核作業。
                        ‧工程契約變更設計審查、會勘、協調與處理之報核作業。
                        ‧工程契約執行與釋疑事項。

                        ‧時程管制及評核工程逾期賠償之報核作業。
                        ‧各項工程報表、資料審核及統計報核事項。
                        ‧執行PM工作。
                        ‧機土界面協調問題追蹤、處理。
                        ‧SEM/CSD圖面審查。

                        ‧機電標間界面協調,問題追蹤、處理。
                        ‧召開或參與各項工程會議及界面協調會議。
                        ‧文件管理、建檔事項。
                        ‧施工預算書之編擬事項。
                        ‧現金需求及預算之提報作業。
                        ‧竣工文件報核事項。

                        ‧ 辦理簽約後各式保證金或保證書之收取、初審、對保、展延、更新、調整、遞
                           減、發還及簽報提領等相關事宜作業。
                        ‧工程設備點交、財產移交事宜。
                        ‧單位網頁及績效評估管理作業。

                        ‧工務管理作業系統。
                        ‧公共工程委員會標案管理系統。
                        ‧備品事宜。
                        ‧訓練事宜。
                        ‧索賠事項。
                        ‧測試相關工作。

                        ‧操作維修手冊。
                        ‧臨時交辦事項。
                        ‧負責審查施工廠商所提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並監督其執行。
                        ‧ 對施工廠商提出之材料設備出廠證明、檢驗文件、試驗報告等之內容、規格及
                           有效日期,依工程契約及監造計畫予以比對。

                        ‧對各施工作業應依工程契約及監造計畫實施查核。
                        ‧訂定檢驗停留點(限止點),並於適當檢驗項目會同施工廠商取樣送驗。
                        ‧抽查施工作業及抽驗材料設備,並填具「安裝品質抽查紀錄表」。
                        ‧機電設備測試及試運轉之監督。
                        ‧ 發現缺失時,應即通知施工廠商限期改善,並依缺失發生頻率,要求其採取矯
                           正措施。

                        ‧依規定填報監造日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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