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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 第51期 147
‧工地安全衛生措施督導、執行及報核事項。
‧履約爭議之處理事項報核作業。
‧工程進度之查核、追蹤與管制。
‧二級品質管制作業。
‧工程估驗、計價、結算、驗收報核作業。
‧工程契約變更設計審查、會勘、協調與處理之報核作業。
‧工程契約執行與釋疑事項。
‧時程管制及評核工程逾期賠償之報核作業。
‧各項工程報表、資料審核及統計報核事項。
‧執行PM工作。
‧機土界面協調問題追蹤、處理。
‧SEM/CSD圖面審查。
‧機電標間界面協調,問題追蹤、處理。
‧召開或參與各項工程會議及界面協調會議。
‧文件管理、建檔事項。
‧施工預算書之編擬事項。
‧現金需求及預算之提報作業。
‧竣工文件報核事項。
‧ 辦理簽約後各式保證金或保證書之收取、初審、對保、展延、更新、調整、遞
減、發還及簽報提領等相關事宜作業。
‧工程設備點交、財產移交事宜。
‧單位網頁及績效評估管理作業。
‧工務管理作業系統。
‧公共工程委員會標案管理系統。
‧備品事宜。
‧訓練事宜。
‧索賠事項。
‧測試相關工作。
‧操作維修手冊。
‧臨時交辦事項。
‧負責審查施工廠商所提施工計畫及品質計畫,並監督其執行。
‧ 對施工廠商提出之材料設備出廠證明、檢驗文件、試驗報告等之內容、規格及
有效日期,依工程契約及監造計畫予以比對。
‧對各施工作業應依工程契約及監造計畫實施查核。
‧訂定檢驗停留點(限止點),並於適當檢驗項目會同施工廠商取樣送驗。
‧抽查施工作業及抽驗材料設備,並填具「安裝品質抽查紀錄表」。
‧機電設備測試及試運轉之監督。
‧ 發現缺失時,應即通知施工廠商限期改善,並依缺失發生頻率,要求其採取矯
正措施。
‧依規定填報監造日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