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捷運技術 第5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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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蘇振維、呂怡青、楊幼文 城際及都會鐵道運輸政策規劃芻議
依據交通部訂定之「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
對各地方政府所提需要中央政府補助之鐵道計畫,應以財務健全與永續營運做為最
高指導原則,除依可行性規劃設計施工等階段循序審核其計畫之可行程度
外,應於規劃階段先確認該計畫之營運單位,由其進行深入評估該計畫財務健全程
度與確認其可永續營運。
(2) 強化臺鐵都會捷運通勤替代功能,避免平行都會捷運/輕軌路線之新建
由於鐵道系統之興建及營運成本龐大,為確保整體鐵道系統之健全永續營運,於都
會區已有臺鐵系統服務之運輸路廊內,除應確保臺鐵通勤車站之必要待避股道設
置,以強化臺鐵系統之通勤服務及整體營運調度功能外,亦應避免於該路廊內再佈
設捷運或輕軌路線,以免資源重複浪費。
(3) 加強捷運系統與其他鐵道系統之整合,提升時間、距離、服務、資訊無縫與最後一
哩之運輸服務
捷運系統在整合不同鐵道系統路網上扮演重要角色,不僅可做為高鐵及臺鐵服務的
串聯橋梁,亦可將高品質的鐵道運輸服務展延至都會區內。例如臺北捷運系統各車
站可便捷轉乘至南港、松山、臺北及板橋等城際運輸路網;臺中捷運烏日文心北屯
線 G17 站與高鐵臺中站及臺鐵臺中站共站,G4 站則與臺鐵松竹站共站;高雄捷運
則可轉乘至高鐵左營站、臺鐵橋頭、新左營、高雄等城際運輸路網。地方主管機關
應積極推動捷運車站最後一哩之服務,利用公車路線及公共自行車等擴大路網服務
範圍。
(4) 視地區需求特性採不同捷運型式組合
不同型式之捷運,其興建與營運成本差異很高,其設置型式應依人口與社經需求布
設,目前僅臺北、桃園、臺中及高雄具都會捷運(重運量 MRT、中運量、輕軌)發
展之潛力。至於都會區內主幹線之路網服務外,後續往郊區延伸路線勢必有邊際效
益遞減趨勢,應考量中運量、輕軌或 BRT (Bus Rapid Transit) 不同捷運型式組合,
並視地區發展及政府財源適時檢討推動,以逐步落實「公共運輸為主,私人運輸為
輔」的目標。
(5) 尚未核定之捷運或輕軌系統計畫,宜優先以公車系統培養運量
對於目前尚未奉行政院核定之捷運系統計畫及未核定之捷運/輕軌路線(如臺南市、
臺中市等),應優先透過成本負擔較低之公車系統培養運量,待客源達一定規模後,
再適時進一步發展捷運系統。引進之系統型式及引進時機應配合需求之成熟度,並
考量財源等相關條件因地制宜。
(6) 捷運路線與沿線都市更新結合,將其帶動的房地產增值挹注建設,擴大投資收益
由臺北捷運之發展案例,捷運路線可促進沿線都市更新與發展,建議地方政府新闢
捷運路線可將都市發展與大眾運輸系統進行整合,並結合沿線都市更新及土地開發
效益等因素,以創造捷運建設與土地開發整合效益,降低政府出資比例。另交通部
可配合財政部研議「租稅增額財源機制」,將房屋、土地增值外部效益內部化,以降
低政府財政負擔,積極擴大投資,持續增加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