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捷運技術 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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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王偉、王君惠           臺北捷運建設規劃作業之精進



            2. 都市計畫增額容積地區之變更作業事項

                 地方政府應配合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規定,循都市計畫法定程序,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1) 變更主要計畫,其內容應視實際需要表明下列事項:
                   a. 重大公共建設影響範圍。
                   b. 分析重大公共建設影響範圍內之土地使用分區別原基準容積、獎勵容積及都市發展
                     容受力。
                   c. 增額容積實施地區。
                   d. 增額容積實施地區之粗估增額總容積量。
                   e. 其他。
               (2) 變更細部計畫,其內容應視實際需要表明下列事項:
                   a. 增額容積實施地區。
                   b. 增額容積實施地區相關規定:
                     (a) 依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之 1 規定,申請建築者於提供或捐贈增額容積價金後,得

                        於增額容積實施地區內之可建築土地申請增額容積建築使用。
                     (b) 檢討增額容積實施地區內既有都市計畫相關容積獎勵適用項目及訂定容積獎勵上
                        限規定,並檢討增額容積實施地區之容積移轉相關規定。
                     (c) 增額容積最高上限。
                     (d) 增額容積價金。
               (3) 配合措施:地方政府將增額容積價金等相關資料列專冊管理,依土地參考資訊檔作業
                  要點規定程序登錄於土地參考檔,以提供相關機關及社會大眾參考。
               (4) 其他事項。

            (二)土地開發效益挹注捷運建設財源處理原則

                 捷運沿線各地區發展條件不同,增額容積尚由各政府檢討推動,故各地區辦理方式在內
            政部規範下發展各有不同,僅概略說明處理之通案原則如下:
            1. 計畫範圍及研究範圍
                    以車站為中心,距離車站半徑 500 公尺為計畫範圍;另外,為便利基礎資料蒐集及完
               善資料分析,考量區域完整性、鄰里服務範圍、主要交通動線等因素,以距離車站 500 公

               尺範圍往外擴大部分地區劃設為基礎資料分析之研究範圍。
            2. 地區發展定位及構想
                    透過捷運車站周邊環境之人口規模密度、土地使用現況及權屬、公共設施、交通系統、
               不動產市場分析,確認車站地區的發展定位,並以影響民眾是否搭乘捷運之重要因素―距
               離(Distance),作為地區發展構想主軸,定位車站開發方式及其周邊土地的發展方向。
            3. 土地開發策略及使用管制
                 以 3D 理念進行捷運車站周邊土地開發之策略整理如表 3 所示,說明如下,
               (1) 於距車站 100 公尺範圍內,以調整使用分區方式,促進捷運車站周邊土地之混合使用,
                  倘有合宜基地,假設基地於第 5 年開始開發。
               (2) 於距車站 300 公尺範圍內,以放寬容積方式,提高車站周邊使用強度,倘有合宜基地,
                  假設基地於第 5 年開始開發。
               (3) 於距車站 500 公尺範圍內,以公有土地持份超過 100 平方公尺之基地連同周邊私有土

                  地整體更新,以取得開發效益,帶動地區發展,倘有合宜基地,假設基地於第 2 年開
                  始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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