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捷運技術 第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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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8 期                                             79



            4. 土地開發效益估算
               (1) 興建及銷售面積假設:針對選取基地以一般建築設計評估方式進行估算。
               (2) 收入假設:收入分為店面、住宅與停車位,參考當期行情價。店面為住宅價格 1.2 倍;
                  停車位則依據法定停車位數量以平面車位估算。
               (3) 支出假設:基地開發採用「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共同負擔費用審查標準」,不進行都市
                  更新者,不計都市更新規劃費用及不動產估價師費用。
               (4) 收益分配假設:決定回饋地方政府比例,回饋經費 40% 挹注捷運建設,基年為路線核
                  定年,以折現率 3% 計算,折現至捷運通車年,土地開發年期為 15 年。


                                       表 3  以 3D 理念進行捷運車站周邊土地開發策略

                3D 理念             土地開發策略               距離車站(m)                        圖示
                            以調整使用分區方式,促
               混合使用                                        0~100
               (Diversity)  進捷運車站周邊土地之混
                            合使用

                 密度         以放寬容積方式,提高車                    0~300
               (Density)    站周邊使用強度

                            於可步行距離範圍內推動
             都市設計距離 都市更新 ( 含公有地 ) 及                        0~500
               (Distance)   都市設計整體開發,改善
                            地區環境品質

            (三)財政部―租稅增額財源 (TIF) 機制作業流程及分工

                 中央要求地方因公共建設所帶來地方未來財產稅收 ( 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或契
            稅 ) 之增額,轉化為建設財源及計畫效益,依據財政部「租稅增額財源機制(TIF)作業流
            程及分工」分別就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等 4 項稅收增額進行估算分析,TIF

            實施如圖 4、作業流程如圖 5、各作業階段分工如表 4 所示。


































                                                   圖 4  TIF 實施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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