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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8 期 171
隨著數位資訊設備及網路與無線傳輸科技日新月異之更新應用,借助學術單位之研究將
捷運工程資源予以編碼[6],由本局建立工務暨契約執行系統,將各標工程基本資料鍵入,
管控各標時程、契約變更、監造記錄及報表、估驗計價、結算、驗收與保固;另以總顧問研
擬之駐地工程司手冊為依據,將沿用數年之經驗予以回饋,並納入品管程序之相關要求,經
本局各相關單位 ( 包括土建工程處、機電系統工程處、土木建築設計處、品保處及工務管理
處等單位 ) 撰寫適合本局之工務管理使用手冊 (EMA),內容共分四冊,分別為第一冊工程發
包作業手冊,作為採購發包作業程序依據,第二冊工務作業手冊主要為施工階段由開工至驗
收結案相關作業程序,第三冊土建施工抽查手冊為土建工程現場施工相關工作項目之檢查作
業程序,第四冊機電施工抽查手冊為機電 ( 含水環 ) 工程現場施工相關工作項目之檢查作業
程序,並將其建置於本局企業網站供同仁使用;迄民國 100 年,因技師法修正案通過及全面
委外監造方式之推動,目前因應不同之監造方式,於 102 年推出 3 類新的工務管理使用手冊
系統,將管理機制及程序更為務實且完整地制度化。
時至今日,臺北捷運的工程管理方式與成果,儼然成為國內工程管理的標竿,但本局仍
持續精進工程管理的機制,以期確實達成建構安全的捷運建設、追求人本的捷運系統、造就
優質的捷運工程、推動永續的捷運環境,打造世界級捷運新都會的目標。
三、管理機制
本局為有效提升工程品質、進度管控及預算管理之決心,除以維護大眾公共安全為己
任,落實執行工地安全衛生、環境保護,道路平整與交通維持;同時也依技師法落實執行公
共工程專業技師監造簽證機制,由負責監造簽證之專業技師與本局施工監造人員,分別落實
執行施工監造,並要求施工廠商提升自主管理能力,落實品質管理,材料及施工程檢查驗程
序標準化等,使捷運工程在預算範圍內如期、如質完工,達成捷運路網安全通車之目標。
簡言之,在捷運工程之構想階段、規劃設計階段、招標發包階段、施工階段、移交階段、
營運維護階段之工程生命週期中,必須透過有效的管理方法,將有限資源做最佳組合,使工
程在合理預算、時間及品質要求下,安全達成進度如期、成本如度、品質如式、安全無慮之
管理目標;此一目標之達成,實有賴於周全務實之管理機制。
以下針對本局工務管理處業務範疇之工程招標發包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移交階段之管
理機制說明如下:
(一)招標發包階段
臺北捷運系統建設之初,本局為能持續妥適辦理各線工程發包作業,擬定下列原則[7]:
1. 亟力扶持國內民營業者並善用公營機構人力及設備資源,以符合整體國家利益,即儘量選
擇國內優良公民營施工廠商以公開招標為優先辦理方式。
2.引進國外營建施工及管理技術,藉以將相關技術轉移至國內民營業者,提升國內營建水準。
即特殊技術工程招開國內標時,國內施工廠商需與具有經驗之國外施工廠商以技術合作方
式投標。招開國際標時,國外施工廠商可與國內合格施工廠商依比例結合,以聯合承攬方
式投標,如國內施工廠商能量及技術提升至相當水準,則逐步減少並停止開國際標。
3. 擴大國內業者參與,集結整體營建力量,以達社會之公平性。即能使工作能量不足之合格
營造施工廠商有參與投標之機會,規定可以聯合承攬方式,共同投標。
4. 慎選優良施工廠商,以維持工程品質。本局捷運工程各標之發包方式係採資格標、技術標
及價格標三段標,並組成評審小組辦理,注重對工程瞭解能力,進度與品質之控管,以及
施工計畫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