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捷運技術 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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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鄭國雄、陳誠源  捷運噪音及減噪相關管制與技術深耕



            準』、捷運車輛的噪音標準、土建軌道的減噪期望值與顧客需求等。其中,前者為法規,必

            須遵守;中間兩項為工程設計準則,由系統自行明訂在設計規範,提供設計者依循;最後一
            項為顧客主觀認定,欠缺衡量標準,但經由結合民意代表與輿論的力量,往往超越法規成為
            主控標準。
            (一) 陸上運輸系統管制標準
                 係由環保署在99年1月21日頒布,針對捷運行駛的噪音作完整的規範,彌補之前『環境
            音量標準』的不足,同時呼應外界殷切的要求,新增最大音量之管制標準。『陸上運輸系統
            管制標準』第八條明訂大眾捷運系統噪音管制標準如表1所示。

                                              表1 大眾捷運系統噪音管制標準

                            時段與音量                小時均能音量(L          eq, 1h )            平均最大音量
               管制區                           早、晚           日間          夜間              (L  max, mean, 1h )
                   第一類、第二類                      65          70           60                  80
                   第三類、第四類                      70          75           65                  85

                 相較於85年1月31日頒行之『環境音量標準』,其間差異說明如下:
                 1.  每列車通過測量地點,視為一噪音事件,以噪音事件明確訂定小時均能音量與平均最
                    大音量之公式。
                 2. 明確定義噪音事件的起迄時間或歷時時間。
                 3. 明確定義背景音量。

                 4. 採慢特性量測噪音。
                 5. 排除在室內進行噪音量測。
                 6. 測量時間允許由陳情人指定時段進行連續量測,不限定採24小時連續普測。
            (二) 捷運車輛的噪音標準
                 本局規設施作的系統概分為高運量與中運量,並分別對其車外噪音、車內噪音、駕駛室
            噪音訂定不同的噪音標準,如表2A、2B、3A與3B。其中,車內噪音與駕駛室噪音,尚無法
            規規範;至於車外噪音,將引用作為土建軌道噪音評估之音源,經由土建軌道減噪措施的投
            入,以確保系統營運產生的噪音符合表1環保法規要求。

                                           表2A 車外噪音(高運量系統)-dB(A)

                         條件                淡水線 新店南港中和線 板橋線                        新莊蘆洲線 信義松山線
             地面段、列車停止                         69            69            69          66             66
             地面段、列車運行                         86            86            86          84             84

                                           表2B 車外噪音(中運量系統)-dB(A)
                         條件                      內湖線                    環狀線                  臺中捷運
             高架段、列車停止                               70                    70                    70
             高架段、運行速率16km/hr                        70                    70                    70
             高架段、運行速率70km/hr                        75                    75                    75

                                           表3A 車內噪音(高運量系統)-dB(A)
                         條件                 淡水線 新店南港中和線 板橋線                       新莊蘆洲線 信義松山線
             隧道內、列車停止                         73            73            73          72             72
             隧道內、運行速率80km/hr                  85            85            85          84             84
             高架段、列車停止                         72            72            72          71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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