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2 - 捷運技術 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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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趙昆琳、林萬融、鄭安良    新莊線東門站通車後營運模式之探討






                                                      一、前言


                 臺北都會區捷運路網自民國75年4月行政院核定初期路網,以及民國82年5月1日交通部
            審議通過備查之臺北捷運後續發展路網規劃,整體路網架構為新店-松山線(綠線)、淡
            水-信義線(紅線)、中和-新莊、蘆洲線(橘線)、南港-板橋土城線(藍線)及文山-
            內湖線(棕線),一條路線一個顏色。歷經多年建設,自民國85年木柵線營運開始,淡水
            線、中和線、新店線、板南線、內湖線、蘆洲線、新莊線等各路線陸續完工通車,捷運路網
            型態亦從單一路線演變為雙十路線,並逐漸往外延伸擴展,初期大多數旅客集中於臺北車
            站、忠孝復興站轉乘,不僅轉乘點少,增加民眾無謂旅程,且車站人潮擁擠,導致服務品質
            下降,且容易衍生意外。後續隨著新蘆線的完工,慢慢地轉移分散至民權西路站、忠孝新生
            站,捷運旅客亦漸漸適應換車轉乘。在新莊線東門站通車後,橘線全線貫通,古亭站在初期
            路網施工時早已預留之另一側月台,亦將加入服務。當然,捷運路網的營運型態與行車路線
            也將在沿用十多年之後,產生重大的改變,過軌跨線銜接營運的模式,也將調整回歸依原規
            劃顏色行車之營運模式,對於已經習慣目前路網營運型態的旅客需要再調整適應,但新的路
            網營運模式可提供旅客更多選擇,也將更省時間,更便利,服務範圍更擴展,且更符合大多
            數臺北都會區旅客的期望及旅運需求。


                                           二、臺北捷運路網之演進


                 為臺北都會區之發展,交通部於民國64年奉行政院指示,由運輸計劃委員會會同相關學
            術單位及國內外顧問公司合作辦理大眾捷運系統之初步規劃工作,並於66年底提出捷運系統
            初步建議路網之規劃報告,其後因捷運系統規模龐大及工程複雜性,行政院於68年7月指示
            交通部積極籌劃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進一步規劃,民國70年8月運輸計畫委員會委託英
            國大眾捷運顧問工程司(BMTC)聯合中華顧問工程司進行前所建議路網之可行性研究及優先
            線之初步工程設計。捷運建議路網共有4條路線,其中3條為市區線,1條為郊區線,市區線
            的總機廠設置於北投附近的關渡平原,同時在系統技術型式選擇下,建議採用鋼輪鐵路系
            統。另一方面,臺北市政府於民國69年即開始進行中運量捷運系統(MCT)引進之研究工作,
            期以均衡運輸系統方式,使MCT、MRT及公車系統各自扮演其最經濟、有效率之運輸功能
            與角色。
                 有鑑於MRT規劃路網有未盡理想之處,而MCT之規劃實屬一概念性之規劃,有待進一
            步詳細規劃以與MRT作實質上之整合,乃由經建會聘請3家美國顧問公司聯合組成之臺北捷
            運顧問工程司(TTC)進行綜合研究,於民國74年10月完成報告,行政院於民國75年4月4日核
            定依經濟建設委員會75年3月27日同意TTC建議之路網(簡稱B路網),計3條MRT路線及1
            條MCT路線,全長70.3公里。除此之外,A路網其他路段暫不核定,但其運輸走廊研究尚須
            視外在條件之變遷而作陸續之修訂,由臺北市政府下設之專責機構(即目前之捷運工程局)
            負責進行。臺北市政府於76年2月23日正式成立捷運工程局,捷運局於77年完成遠期路網評
            估,經與局外各相關單位及學者專家溝通協調後,於77年12月報院審議。行政院於78年8月2
            日指示「所報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遠期路網發展評估報告案請參照交通部及本院經建會
            意見辦理」。捷運局配合所聘總顧問參酌中央各部會及地方相關單位之意見,就都會區之發
            展與檢討續研捷運系統後續路網方案,並於82年5月1日提報交通部大眾捷運系統協調推動委
            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備查,並要求逐線依大眾捷運法之規定報核,捷運局乃據以推動後續路
            網規劃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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