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捷運技術 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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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顏志偉、簡文彥、賴宗裕、陳芊灼、蘇偉強、黃千倚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周邊土地整體開發計畫之探討






                                                      一、前言


                 交通部面對地方政府之捷運建設需求,及考量捷運永續經營,於100年4月11日頒布「大
            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並於101年5月30日修正該要點
            部分規定且即日生效,目的為鼓勵地方政府從都市發展角度研提捷運建設需求,並給予適當
            預算補助,期能藉由捷運沿線土地開發效益挹注建設經費或營運成本,帶動地方都市發展,

            減輕中央財政負擔,以提高捷運計畫財務自償率。
                 作業要點特別明訂捷運建設計畫之自償率門檻值,著重將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 TOD)及租稅增額財源(Tax Increment Financing, TIF)納入計畫,
            TOD倡導都市發展過程之土地使用強度應依據大眾運輸系統所在地做彈性規劃運用,如臺北
            車站周邊為交通運輸樞紐,可賦予其較高的容積;而TIF係透過於場站周邊劃設租稅增額財

            源特區收取未來價值,以稅基擴大及稅收增額部分作為償還捷運建設經費之擔保。作業要點
            發布實施後,第三階段捷運建設計畫中已辦理但未奉行政院核定之可行性研究及綜合規劃案
            如民汐線、三鶯線、安坑線、南北線、環狀線南環段及北環段、社子區域輕軌路網,必須依
            要點規定辦理後續作業;而已奉行政院核定並執行在案之計畫如信義線、松山線、新莊線、
            環狀線第一階段、臺中捷運綠線、萬大線、信義線東延段,若因配合法規異動或經費基準調
            整而辦理修正者,則不適用要點規定。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為因應作業要點之規定,獲交通部99年度「軌道運輸系統規劃先
            期作業」300萬元補助經費後,以「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萬大-中和-樹林線周邊土地整
            體開發計畫」為題進行委託技術服務招標作業,於99年12月17日決標予育辰工程顧問股份有
            限公司,經以萬大線第一期路線LG04及LG07車站(圖1)之半徑500公尺為研析範圍,已於
            100年9月13日完成總結報告書定稿。茲摘要說明推動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周邊土地整體

            開發計畫操作模式之探討。




                                                                    L G 02    L G 01
                                                                  L G 0 3


                                                               L G 04





                                                              L G 05


                                                             L G 06
                                            L G 08
                                                     L G 07
                                  L G 08 A






                                       圖1 萬大線第一期LG04及LG07車站位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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