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捷運技術 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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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鄭國雄 陳俊宏 由全生命週期談臺北捷運工程之風險管理
四、結論
(一) 本國之風險管理正處於發展階段,各種規劃準則正待建立,捷運建設應以領頭羊
的角色自居,建立風險管理之架構及執行細則。
(二) 工程專案生命週期之風險管理為一複雜之科學管理,面對愈來愈複雜之臺北都會
區之施工環境,其執行之關鍵為管理者的重視及要求,本局已由局長指示鄭總工
程司積極推動,且已有初步的成果,然最重要的風險資料庫仍尚待進一步建立,
或許部分同仁會認為本局QSOP及EMA已有完善規定,執行上已將風險管制及
處置制式化,認為製作資料庫有點多餘而且擔心該資料會造成額外困擾,筆者
個人係認為此點上有討論空間,畢竟風險管理誠如文中所述,於本國運作成熟
上需時間。
(三) 由營運階段的資料顯示,捷運公司有建立完整的資料統計分析,目前完工驗收
時,因捷運公司常提相當的意見而造成工程處的困擾,為減少雙方的歧見,建議
捷運公司可將其意見附上統計資料來佐證該缺失發生的機率,而非憑空想像,或
許此說服力才可提高。以捷運地下車站頂板水泥塊掉落為例,其主要原因為中間
樁H型鋼切除後所作的表面處理不夠周延,所以造成所塗抹的水泥表面無法附著
而脫落,因此而砸傷旅客之後果較嚴重,故風險等級相當高,應要求回饋至設計
階段即納入考量。
(四) 本文受限於篇幅,無法以實際案例供參,也未將各階段的風險矩陣表達,其實可
探討的空間還相當的大,最佳的作法為建立風險管理手冊,培訓風險管理人員,
才可以最少的工程人員來管理複雜的捷運系統。
(五) 由於國內廠商對風險管理皆尚未有深切的體認,本局目前已於設計階段納入萬大
線細設標的契約文件去落實執行,將來其所完成的施工標契約文件或許會規範施
工廠商應執行的項目及應如何落實執行,更可將目前施工階段僅著重高風險項目
更進一步發展。
(六) 機電系統方面風險管理之理論與原則雖與土建設施大同小異,然因有其專業性,
故不在本文論述範圍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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