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捷運技術 第45期
P. 130

1
              122                           潘清富  臺北捷運水環工程風險管理














                                     圖17 大橋頭站及忠孝新生站電纜線失竊紀實

                項次         項目          風險等級                風險因子                         可採對策
                9      排煙系統           R3           設計或施工不良,致排煙                1.設計階段應配合當地環
                                      ( 風 險 發      效能不足影響消檢作業。                   境,考量風向因素。
                                      生機率2 x                                  2.排煙風機設計容量在許可
                                      風 險 衝 擊                                    範圍宜盡量保有餘裕。
                                      4)                                         警報觸發至設備連動狀態
                                                                                 必須逐一測試,並確認動
                                                                                 作時間無遲延。
                                                                              3.排煙風管及其附加設施(風
                                                                                 門、維修口等)於安裝完
                                                                                 畢應進行洩漏量之檢測。
                                                                                 試車時,每各排煙口實測
                                                                                 風量必須大於設計值。
                10     環境因素           R3           一、設備失竊影響完工時                1.確實落實門禁管制;另廠
                                      ( 風 險 發          程。                        商 應 掌 握 各 供 料 商 之 備
                                      生機率4 x                                     料、存貨狀況。
                                      風 險 衝 擊      二、關聯標搬運器材及施                2.廠商自我檢視,易受損之
                                      3)               作時造成水環標設備                 設備於正式送電、測試前
                                                       損害。                       應加強防護措施。

                11     變更設計           R3           工 程 後 期 ( 包 括 工 檢 ,        1.已施作完成之工項於完工
                                      ( 風 險 發      初、履勘作業等)介面單                   前之變更,預算編列應審
                                      生機率4 x       位所提新增需求(如本次                   酌現況,合理編列(如撘
                                      風 險 衝 擊      蘆洲線捷運公司除原於工                   架、拆裝天花板等項目,
                                      2)           檢過程所提意見項目外,                   不宜依原合約工資比例編
                                                   另以正式或非正式方式提                   列。另若受限於穩定性測
                                                   出逾2萬項以上合約內或合                  試或捷運公司進場演練等
                                                   約外要求修改之意見),                   限制,部分工作需於夜間
                                                   涉及工期及預算因素,廠                   施作,則相關工資應符實
                                                   商配合意願低落。                      編列。)
                                                                              2. 完工後之變更案,應全數
                                                                                 以零星標方式辦理,則廠
                                                                                 商配合意願應可增加。
               12     施工人員素質 R3                   一、水環人力不足且地位 1.工程施作前對施工與監工人
                      及監工人員專 (風險發生                     相對低落,加上工作                員進行契約、圖說規定之
                      業素養            機率3 x             繁多、工期壓縮等因                解說與訓練。
                                     風 險 衝 擊           素,無法面面俱到、 2.施工中之勤前教育確實執
                                     3)                確實熟悉圖說契約規                行。
                                                       定導致安裝錯誤。               3 . 避 免 由 新 進 人 員 全 程 施
                                                                                作,而無資深人員帶頭。
                                                  二、錯誤施工習慣。                   4.監工人員於監工前確實掌
                                                                                握施作之檢驗停留點。
                                                                              5.監工人員確實在現場監督適
                                                                                時導正。
                                                                              6.對施工與監工人員實施再訓
                                                                                練及機會教育。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