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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45期 97
表9 風險等級區分及處置原則
風險 風險接
等級 受度 風險指標 處置原則
無法 此類風險最大,無法接受,必須採各種可能的措
一 V5, V4, IV5 施,如風險轉移、風險分擔、或風險降低,使風
接受 險成為可管理的。
難以 此類風險難以被接受,於施工前須啟動風險減緩
二 V3, IV4, III5
接受 措施,施工時以加強監測等方式以減緩風險。
V2, V1, IV3, IV2, 不希望發生此類風險,於施工前須研擬風險減緩
三 不希望
III4, III3, II5, II4, I5 措施,施工時則以監測等方法減緩風險。
IV1, III2, III1, II3, 此類風險雖較小,但仍須進行風險管控行動來預
四 可容許
II2, I4, I3 防風險發生。
五 可忽略 II1, I2, I1 此類風險最小,無須特定的風險管控。
本工程風險等級共分為五級,等級一至五分別代表無法接受的、難以接受的、不希
望的、可容許的及可忽略的風險。各級風險與風險指標及風險接受度經整合後所建立之
風險等級區分表如表9所示。各風險等級所採取之處置原則亦列於表中。 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 45 期
前述風險等級評估規範之訂定,係為擔任此工程之風險顧問與業主作充份討論後定案,
並以此作為後續風險評估及風險管控遵循的標準。 �、風險管理計畫
四、風險管理計畫
如圖1,風險管理計畫的內容主要包括風險辨識、分析、評價及風險應對計畫的擬定。本
工程風險管理計畫於雙圓潛盾隧道工程初期,風險評估規範訂定後擬定。以下針對其內容做
詳細的說明。
如圖1,風險管理計畫的內容主要包括風險辨識、分析、評價及風險應對計畫的擬
定。本工程風險管理計畫於雙圓潛盾隧道工程初期,風險評估規範訂定後擬定。以下針
(一) 風險辨識、分析與評價
對其內容做詳細的說明。
本工程大地工程風險辨識工作,係在雙圓潛盾隧道工程執行初期,針對潛盾隧道施工內
(一)風險辨識、分析與評價
容,包括鏡面外地盤處理、鏡面處理、潛盾機發進及到達、以及潛盾隧道鑽掘作業,配合對
本工程大地工程風險辨識工作,係在雙圓潛盾隧道工程執行初期,針對潛盾隧道
沿線地質水文狀況的判釋,以及沿線結構物、道路、管線的基本資料,進行初步風險辨識。
施工內容,包括鏡面外地盤處理、鏡面處理、潛盾機發進及到達、以及潛盾隧道
並將本工程各大地工程風險工項之施工內容、風險因子及可能的危害事件整理,納入風險事
鑽掘作業,配合對沿線地質水文狀況的判釋,以及沿線結構物、道路、管線的基
件管理登錄簿中。接著由所邀請的專家針對初步風險辨識的結果進行討論。依據討論的結果,
製作風險事件可能發生的位置圖,配合風險登錄的結果作為後續風險分析評價的依據。本階
本資料,進行初步風險辨識。並將本工程各大地工程風險工項之施工內容、風險
段所製作的風險事作可能發生的位置圖如圖8所示,風險事件管理登錄結果則示於表10(以潛
因子及可能的危害事件整理,納入風險事件管理登錄簿中。接著由所邀請的專家
盾機發進為例,其它施工工項亦可採用表10的方式表示)。
針對初步風險辨識的結果進行討論。依據討論的結果,製作風險事件可能發生的
N N N
位置圖,配合風險登
三 三
潛盾隧道段
重
越
堤
下
端
三
方
土
穿
錄的結果作為後續風 重 重 穿越三重端土堤下方 穿 越 台 北 端
穿越台北端
7
A
8
A
、
橋
市 市 潛盾隧道段 穿越A7、A8橋墩間 防 洪 牆 基 礎 下 方
越
穿
防洪牆基礎下方
墩
間
險分析評價的依據。 臺 臺 穿 越 D 1 、 D 2 及
穿越D1、D2及
北 北 M M23、M24橋墩間
M
3
2
2
4
橋
墩
間
、
本階段所製作的風險 淡 市 市 穿越台北醫院及
淡
及
醫
越
院
北
穿
台
方
玉泉公園下方
玉
公
下
園
泉
忠孝橋
忠孝橋
水
水
事作可能發生的位置
通 過 P 6 4 橋 墩 下 方 河
通過P64橋墩下方
河
圖如圖8所示,風險事 潛盾隧道段
潛盾隧道段
件管理登錄結果則示
潛盾一般鑽掘
潛 潛
潛盾隧道發進 潛 盾 一 般 鑽 掘
盾
隧
隧
盾
發
進
進
道
道
發
於表10(以潛盾機發進 鏡面地改
鏡 鏡
面地改
面地改
面破除
面破除
鏡 鏡
鏡面破除
進
進
為例,其它施工工項 潛盾機發進 穿越P65、I15橋墩間 潛盾隧道到達
盾機發
盾機發
潛 潛
6
P
5
5
1
I
到
道
盾
道
達
隧
隧
到
達
越
穿
、
橋
墩
間
盾
潛 潛
鏡面地改
鏡面地改
鏡面地改
亦可採用表10的方式 鏡面破除 達
鏡面破除
鏡面破除
中興橋
中興橋
達
潛盾機到達
潛盾機到
潛盾機到
表示)。 圖8 雙圓潛盾隧道工程風險事件發生位置圖
圖8 雙圓潛盾隧道工程風險事件發生位置圖
由於初期風險辨識所依據的施工方法、地質狀況等假設條件可能會因實際工程的進行而
改變,因此初步風險辨識的結果亦可能改變或消失,新的風險可能會出現。因此風險辨識必
須是一個持續進行的工作,於施工期間因假設狀況改變而發生新的風險時,必須對該風險工
項重新進行風險辨識工作,並將辨識的結果增列於風險事件管理登錄簿中,以利後續風險評
估工作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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