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捷運技術 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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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陳椿亮 、鄭國雄 、邱華悠   臺北捷運工程風險管理之發展與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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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政府為因應社會之進步,滿足民眾行的需求,及提供民眾行的便捷與舒適,乃研議
              規劃興建大眾捷運系統。因此行政院於一九八七年二月正式核准成立『臺北市政府捷運
              工程局』,負責興建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初期計畫路網之木柵線、淡水線、中和線、新

              店線、南港線、板橋線、內湖線等總長八十八公里以及新莊線、蘆州線、環狀線...等後
              續路網之捷運工程。
                   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計畫是我國政府推動的重要建設計畫中規模最大,投資金
              額最多的一項工程,對我國經濟發展有重大意義和影響,也是我國從此躋身已開發國家

              的象徵。因此捷運工程完成之後不僅是一項非常有價值的資產,對國家、社會、民眾而
              言效益更是顯著。鑑此,本局成立後,即積極展開各項工程企劃、規劃、基本設計、
              細部設計、施工、製造/安裝、測試的籌劃工作。同時亦深感捷運工程的複雜性及重
              要性,工程興建過程亦存在許多不確定的潛在因素,乃師法國外之作法,除引用核能

              品保規範作為本局之管理制度外,更由 齊前局長指定風險管理為重要之推動項目,透
              過對風險的認識,採取適當的對策,以降低工程風險,並合理抑減損失成本,達到最
              大安全保障。
                                                二、風險管理概述



                   「風險(Risk)」係指如肇因於無法預知之因素或錯誤之決策與判斷等不確定因素,而
              致工程專案或投資計畫遭致財務損失、工程延誤、實質傷害、信譽損壞等衝擊。
                   「風險管理」係將工程專案或投資計畫之所有的不確定因素或風險加以確認、分析

              其可能產生的衝擊,並且擬定有效處理方法來達成專案目標的一種科學與藝術。透過系
              統化分析方法,可更瞭解面臨的問題,以及採用更有效方法來規避或處理風險問題。
                   一般而言,風險管理技術可協助管理者在規劃設計階段確認風險因子、風險分析、
              擬定風險處置策略;在執行與營運階段進行風險監視、控制與處置;在資料回饋階段進
              行風險情報收集彙整、風險知識擷取、回饋等。依據風險辨識與分析結果可擬定風險處

              置對策,風險處置可區分為:
                   1.  風險避免-迴避或預防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使得風險潛在的損失不會產生;但
                     就某一角度或立場而言,風險避免的同時,也可能失去因為風險發生而獲利的

                     機會。
                   2.  風險降低-降低風險應採取主動以預防損失,識別及分析已發生或預測即將要發
                     生之風險,採用風險控制措施來降低預期損失或使這種損失更具有可測性,從而
                      改變風險—採用風險分隔以避免發生連鎖反應或互相牽連,將風險侷限在一定的
                      範圍內,從而達到減少損失的目的即屬之。

                   3.  風險承擔-任何決定以風險承擔方式處置風險者,必須同時具有風險降低或預測
                      的能力,才能將需要承擔的風險以適當的措施降低或規避。
                   4.  風險移轉-將工程風險由原承擔者經契約的訂定,轉嫁於其他參與者,轉移方法

                      包括:保險及契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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