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捷運技術 第39期
P. 184
178 魏道佳 顏啟仁 臺北捷運軌道工程導電軌系統材料選用與測試
Railtech / Alusingen公司之製品,其搭接鈑與電纜搭接片接合處設計有雙金屬轉接片(箭
頭所指處)。
8. 保護蓋
(1) 保護蓋應具有下列性質:
A. 低燃度。
B. 自滅性。
C. 高燃點,使得能預防在導電軌和集電靴間的電弧所引發的電弧現象。
D. 沿著地面段最小毒氣放射量,地下段無毒氣放射。
E. 曝曬在日光下,能抗拒由紫外線所引起的劣化。
F. 在大台北地區的環境下,其尺寸及形狀應保持穩定,有關台北環境的資料由廠商向
台北中央氣象部門取得。
G. 載承載容量和衝擊值須符合上述設計參數第5項要求。
H. 保護蓋板須能承受高達 DC 3000V 的意外電氣衝擊。
(2) 導電軌上須用保護蓋支撐塊(Cover Support Block)以支撐保護蓋,保護蓋應被扣緊於
支撐塊上,且須不易被拆
卸,保護蓋並不需加扣緊
元件以固定在支架上,支
架與保護蓋的設計,須考
慮容許導電軌周圍空氣循
環流通。
(3) 機廠區不同供電區域之導
電軌蓋板(或僅端部蓋板)需 圖12 導電軌端部蓋板
以不同顏色區分,以避免
司機調度員調度電聯車時誤
闖斷電區,及便利維修人員
架設短路夾時識別斷電區
用,並應在其表面適當地方
標示產品製造廠名及年份
(中華民國年)。
以往導電軌護蓋除伸縮接頭 圖13 警告貼紙
組件及電纜接頭組件之護蓋為灰
白色外,所有導電軌的護蓋均採灰色系,不同供電區以不同顏色區分係自新蘆線開始納入規
範執行。如圖12所示,圖左為機廠駐車軌區之其一導電軌端部護蓋噴塗土黃色、圖右為扇形
區導電軌端部護蓋噴塗橘色及紅色,藉以區隔不同供電區間。
(4) 須提供永久性的自粘標籤且粘貼於蓋板上表面,標籤須顯示閃電符號及中英文,白底
紅字的"高壓電危險(Danger High Voltage)"式樣,這標籤應適合台北的戶外環境及安裝後
至少五年仍可辨識。
圖13為警告貼紙,在土城線以前之做法係採中、英間隔黏貼,而自新蘆線始,每張貼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