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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技術半年刊 第39期 97年8月 99
區段來個別執行後才能再完成相關之鋼軌連結(鋁熱焊或I.R.J.)作業。故於執行軌道電氣測
試前,須仔細規劃工區內 軌道電氣測試區段 並與解應力區段及長焊鋼軌之連結作業相互搭
配,同時納入整體規劃考量與管控,且依核定之電氣測試規劃區段、程序來執行電氣測試,
以避免非預期之不當焊接後造成無法執行電氣測試或應力解除作業,致須切斷軌條來執行且
待完成後再加作鋁熱焊口之狀況發生而影響整體鋼軌組裝品質。因此契約規定廠商在執行電
氣測試前必須先將整個工程區分為道碴道床、特殊軌區、無道碴道床等三類,分別提送其電
氣測試之程序(即規劃)送工程司核可後方得執行。
(一) 以下係依電氣測試的標的物(鋼軌、導電軌、護軌)來分別說明電氣測試的規劃原則:
1. 鋼軌之電氣測試規劃原則:
(1) 一般以區域內之不連續點區段為分界點。
(2) 每段單軌絕緣區域不超過1000公尺(STS 02450 3.10.1),除此限制外,就業主立場而
言,所規劃之測試區域越長,其測試成果越能顯現整體較完整之安裝成果,但因廠商
測試不過之風險相對提高及使用儀器之限制,故一般廠商不願作過長之規劃。
(3) 每一特殊軌區為一區劃(一般而言菱形岔心及各組道岔皆各自獨立為一區劃),特殊
軌區因鋼軌及特殊軌元件間複雜之連結、導通,致電路複雜形成許多分流,難以計算
等效長度,故只能做 鋼軌對地電阻測試。
(4) 每一鋼軌皆應規劃做對地電阻測試,兩特殊軌間之短軌若因長度過短致無法單獨作為
電氣測試區劃時,應盡量併入特殊軌區劃併同測試,如此尚可作鋼軌對地測試。
(5) I.R.J.兩側鋼軌可依需要以導線跨接成一測試區,合併規劃測試,但跨接之數量有限
制。
(6) 各運行軌應儘可能朝可完成最多測試項目之方向規劃。
(7) 測試區段之最小及最大長度限制因涉使用儀器精度、可辨識度及專業規劃考量,宜由
專業人員檢討審查之。
2. 導電軌之電氣測試規劃原則:導電軌因1.有絕緣礙子與外物絕緣、2.一區一區獨立佈設與
鋼軌連續佈設不同等因素,通常只要將導電軌之電纜接頭與供電電纜分離(一般以螺栓鎖
固),導電軌即可各自成一獨立區段,故其電氣測試規劃原則比鋼軌部分來得單純:
(1) 於露天段導電軌儘可能搭配相鄰另一股約略平行等長之導電軌執行 「導電軌對導電軌
直流電阻測試」,不得已(如1.無相鄰約略平行等長之導電軌、2.導電軌相距太遠需連
結之導線過長⋯⋯)才規劃作「導電軌對鋼軌連續性測試」取代。
(2) 每一測試區段長度不超過1km。
(3) 道岔區、道岔與道岔間之短軌區段 若導電軌過短則無法測 導電軌直流電阻測試、導電
軌/鋼軌連續性測試。
(4) 所有獨立之導電軌string皆須進行導電軌對地電阻測測試。
(5) 測試區段之最小及最大長度限制因涉使用儀器精度、可辨識度及專業規劃考量,宜由
專業人員檢討審查之。
3. 護軌之電氣測試規劃原則:
(1) 每段測試區域不超過1000公尺,一般有護軌之區域皆不長,故無實質上意義。
(2) 每一段護軌皆須(且只須)對共用基版之該鋼軌做 護軌對鋼軌電阻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