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9 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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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一、界面協調處理機制

                 軌道工程在細部設計階段需就土木界面及機電系統標需求納入整合設計,尤在與營運路
            段軌道銜接上,均須透過協調方能順利遂行工程,其協調方式有如下各點:

                 ( 一 ) 軌道標於各土建標送審之 SEM 施工圖之提出意見,並與土建及機電關聯標協商。
                 ( 二 ) 軌道標參與沿線各土建標每月召開之 CIP(Coordination Interface Program)會議
                      協調。

                 ( 三 ) 軌道標針對本身細部設計需求,邀集機電系統標協商確認。
                 ( 四 ) 藉由 ICD(Interface Coordination Document)圖整合關聯界面標相關需求。

                 ( 五 ) 針對土木標共同事項,定期以 CIP 會議邀集各土建標協調。
                 ( 六 ) 針對作業或時程需求,召開特定議題與捷運公司申請現場會勘或會議處理。
            二、界面文件處理

                 軌道工程界面在軌道標與沿線各土建標之界面常透過界面協調會議處理,對機電系統標
            而言,所進行之各項簽認資料係以界面簽認文件(ICD)形式處理,一般均由軌道標依契約

            圖說發展成之細部設計圖交由各界面標進行簽認,各界面標將就其需求提出回覆由軌道標進
            行圖說修訂將各標需求納入後,重出設計圖再交由各界面標確認,各標若確認需求已納入,
            將在圖面上由計畫經理或授權代表進行簽屬,如某標有額外需求,則由軌道標進行協調是否

            需全數重簽或僅對該標單獨進行簽認。
                 所有軌道施作項目,經與相關界面廠商協調並完成簽認後,以審驗申請單將施工圖說送

            請業主審查,核定後據以施工。由於界面文件簽認涉及關聯標權益與日後進場施工便利性,
            文件往來均應有正式書面信函或備忘錄檢附簽認圖說影本詳載安裝需求或精度要求,以免日
            後爭議損及權益,而文件傳遞以往均透過掛號郵寄至對方,隨著時效要求,已漸由專人送達

            之方式處理,以減少文件傳遞時間。



            參考文獻


            1.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民國 96 年 10 月),<捷運軌道工程實務 Practice of Rail
                Engineering on the Taipei MRT >,《捷運工程叢書 7 土木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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