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8 捷運隧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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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圖 3-2-16 支撐類型
( 三 ) 實際支撐選定
每一輪開挖上半斷面後,隨即進行岩體評分及地質紀錄,依據岩體評分結果
決定岩體等級及該等級岩體之支撐。此評分及支撐選用需於工地由甲乙雙方代表
簽字。有下列更改支撐的例子。
1. 支撐選用在工地曾由有關人員判斷而採較差一級支撐,如一號二號洞口段。
2. 基於覆蓋不足以形成良好岩拱作用。而將 C 級岩體改用 D 級支撐以求安全。
3. 亦有依監測結果顯示岩體穩定而減少岩體支撐,如減少噴凝土,系統岩栓改成
局部岩栓,如南隧道中段。
另外隧道沿線實際採用之支撐較初步設計為少,經檢討有三原因:
1.原設計依鑽炸法開挖估所需支撐,而實際係用掘進機開挖,對隧道圍岩破壞甚小。
2. 新奧工法契約務實有彈性調整支撐之辦法。
3. 實際開挖所遭遇岩體狀況較預期為佳。
( 四 ) 施工概述
本隧道採用新奧工法之觀念施工,於 79 年 7 月 21 日由二號洞口進洞,用一
部掘進機開挖北隧道。先挖上半,臺階則在上半開挖面後約 50m 開挖。每輪開挖
同時出碴後,掘進機後退,隨即施噴噴凝土並掛鋼線網,岩栓則於二輪後才安裝。
北隧道上半開挖於 80 年 4 月 27 日貫通共 281 天其間因遭遇廢棄煤坑段 23m,其
調查及處理費時 5 個月,扣除此段之時間,北隧道平均月進度為 46m。
南隧道長 487m,於 79 年 10 月 31 日進洞,用另一部同型機開挖上半,臺
階亦在上半之後開挖。上半於 80 年 8 月 17 日貫通,共 291 天,平均月進度為
5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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