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8 捷運隧道工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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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捷運隧道主力技術





                 二、壁體外安裝之監測儀器

                     除前述之安裝於連續壁體內之監測儀器外,並於開挖前相關地點安裝監測儀器。此種監
                 測儀器包括水壓計、傾斜儀、土中傾度管及地層沉陷計(桿式伸縮儀)。另外,有關地面及

                 結構物沉陷點之監測,係依一般水準測量執行。
                     ( 一 ) 地面沉陷點
                                係於工區周遭地點之地表釘定水準測點,其功用係偵測施工時地面是否發生

                           垂直變位,警戒值為 25mm,當觀測值達到該值時,即表示地面沉陷現象顯著,
                           需開始密切注意,視現場沉陷點狀況是否僅是局部現象,否則應檢討施工情況,

                           探討原因並研擬對策。
                     ( 二 ) 結構物沉陷點
                                係將沉陷點設於結構物上,警戒值為 15mm,觀測值達到該值時,即表示建

                           物已發生顯著沉陷現象,特別是出入口及通風口均緊臨民宅開挖,需特別防範其
                           發生,一旦建物顯著沉陷,即需現場勘查施工情況及鄰房受影響程度,並研擬對
                           策,對建物進行灌漿或地盤改良以防沉陷繼續擴大。

                     ( 三 ) 水壓計
                                一般於開挖面外採用豎管式水壓計,以探測工區周遭之水位變化情形。
                     ( 四 ) 傾斜儀

                                設於傾斜板上之活動式或永久式裝置,用以監測建物之單軸或雙軸轉角或傾
                           斜角,而傾斜板為裝設於牆、樓板或支撐架構上之基座,警戒值為弧度 4'。

                     ( 五 ) 土中傾度管
                                設於土壤中之垂直鑽孔內,傾度管內設十字槽以供放置雙軸感應器,以監測
                           各深度土層於施工時是否產生水平位移,警戒值為 15mm,當壁外土層有顯著側

                           移現象時,可據以核對沉陷量及傾斜量之變化,供研擬對策之參考。

                 4.1.2.4 緊急應變措施計畫
                     除前述之以監測儀器監測工區狀況並適時提出預警外,於施工計畫中亦應考量萬一緊急

                 狀況之各種應變措施,分別說明如下:
                 一、連續壁局部漏水時之處理

                     ( 一 ) 連續壁局部漏水原因不外乎壁體接縫不良所致,處理方式如下:
                           1. 以砂包緊急堵住出水口,避免砂湧發生。

                           2. 於壁外施作化學藥劑止水灌漿(Chemical Churning Pile,CCP)。
                           3. 持續監測壁外水位變化。
                     ( 二 ) 連續壁變形之處理

                           1. 縮短下一階支撐之間距,如已開挖至底部,則以加撐方式處理。
                           2. 採跳島開挖方式,待開挖部分架設支撐並施加預力後再行開挖其他部分。
                           3. 提高原有支撐結構之支撐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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