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4 捷運土木工程實務
P. 201

第六章 捷運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





                     ( 四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於重大公共工程施工期間,得視實際需要不定期查核其剩餘資

                           源處理情形違規棄置剩餘資源者,應由工程主辦機關按契約規定扣款、停止估驗。
                 三、新北市政府「新北市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處理及營建混合物資源處理場設置管理要點」

                     新北市政府民國 100 年 6 月 13 日北府工養二字第 1000575145 號令訂定發布,該要點僅
                 新北市轄內之捷運工程適用,其重點摘述如下:

                     ( 一 )  處理方針:工程主辦機關應於招標文件及工程契約書中明確規定剩餘土石方應有
                           餘土處理計畫,及其處理方式、環保項目、權責與罰則等,並納入工程施工管理,
                           由工程主辦機關負責督導管理。

                     ( 二 )  承包廠商應於工程開工前將餘土處理計畫報工程主辦機關核定,核定時應通知工
                           程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及收容場所之主辦(管)機關。
                     ( 三 )  工程主辦機關應查核承包廠商是否清運至核准之處理場所,並於契約內規定承包

                           廠商於出土期間之每月底前上網申報餘土及混合物之流向、來源、種類、數量,
                           工程主辦(管)機關於次月 5 日前上網查核。

                     ( 四 )  工程主辦機關於施工時追蹤查核督導承包廠商。如有違規棄置棄置餘土及混合物
                           及廢棄物者,應由工程主辦機關,按契約規定扣帳、停止估驗、限期清除違規現
                           場、回復原土地使用編定,並移請地方環保機關依規定查處。

                 四、廢棄物清理法
                     總統府民國 106 年 5 月 26 日令修正公布,其主要內容摘述如后:

                     ( 一 )  第 9 條: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
                           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
                           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

                           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
                           執行機關依前項規定為行政檢查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扣留清除機具、處理

                           設施或設備,並得命該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之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清除處
                           理。必要時,並得使用或限制使用其動產、不動產或斷絕其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
                           電力或其他能源之處分:

                           1.  公私場所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或其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有嚴重污染
                             之虞。

                           2. 清除機具裝載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有嚴重污染之虞。
                                前項扣留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作業相關規定,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二 )  第 49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

                           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
                           1.  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於主管機關依第九條第二項
                             所定期限內清除處理其廢棄物、剩餘土石方。








                                                           183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