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1 捷運地下車站結構混凝土施工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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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表 3-5-1 巨積混凝土實體模心溫試驗申請工程審驗申請單及計畫
















































            第六節 配比審查與試拌及廠拌


                 廠商提報各級混凝土之配比設計前,應先提報預拌混凝土供料商資格,內含混凝土各原

            物料符合契約要求如本章第三、四、五節所述供料商合格證明(工廠登記證、污染防制設備
            操作許可證)之合法營業之相關證照及經政府機關、財團法人或學術機構等公正單位所認可

            之與混凝土拌和廠產製及品管有關之標章或標準,若無則工程司得依據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
            局所頒訂之預拌混凝土品質評鑑標準進行驗廠合格及材料之材質證明等資料。
                 預拌混凝土供料商資格核備後,廠商應依契約規定提送所屬工程標案適用之各級混凝土

            配比資料給工程司審查,配比設計應依本章第一節配比設計準則規定辦理。工程司則進行配
            比設計審查,審查確認核備後再依工程司認可之實驗室作混凝土配比試拌,試拌完成確認其
            坍度/坍流度及各齡期試體抗壓強度符合平均目標強度(fcr')後再於擬供料之拌和廠進行

            模擬運送至工地時間之廠拌作業,俟各級混凝土配比試廠拌完成且符合契約規定坍度、坍流
            度、其他量測及各齡期試體抗壓強度後始能同意供料。實際出料時應於工地現場進行相關檢
            測(溫度、坍度、坍流度、V 型漏下時間、箱型通過高度等)。各預拌混凝土供料商同意供

            料前基本作業程序(如圖 3-6-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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