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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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一、界面的釐訂

                 由界面的定義可知,訂定設備的功能特性,就可按著進行界面的釐訂了。值得一提的是,
            設備為系統架構(相當於個別的工程標)的一環,系統架構則是由整體捷運系統功能需求(相

            當於規劃手冊)所界定的,例如,中央控制的自動列車行駛、多樣而可靠的通訊傳輸網路、
            集中調度監控的高壓供電迴路,以及全路網通行的票證收費系統等需求。換言之,當系統功
            能需求,或系統架構,或設備功能有所變動,界面亦有可能需配合重新釐訂。若以「設備」

            作為釐訂界面的主體,則界面項目恐失之龐雜,未必有利契約的整合與管理,本局以往普遍
            以「單一標」作為界面作業的主體,而後續路網的新莊線、蘆洲支線工程,在型式已轉換為

            「機電系統區段標」/「土建區段標」界面。
            二、界面的分工

                 界面的分工在於界定關連設備所應提供、應獲得、或應共同參與的事項。
            三、界面的設計

                 界面的設計是指在細部設計階段,對於存在著界面的關連設備,就所需的詳細協定內容
            進行書面確認。標內界面的細部設計資料,一般而言係包含於子系統的細部設計文件,一併
            提送審查。標間界面的設計工作就需透過關連契約間的界面協調程序進行了。例如,土建、

            水環標所需與機電系統標的界面設計資料,係透過細部設計階段的文件送審流程進行。
                 在此階段,機電標之機土界面需求多係由本局機電規劃部門參考以往案例預估,爾後機

            電廠商進場後,視土建工程之施工進度狀況,經由 SEM/CSD 整合程序,再次提出實際的界
            面需求。關連機電系統標之間的界面設計資料,則係透過界面控制文件(ICD)管制程序進
            行;此外,有些出現爭議的界面項目,其設計資料亦有經工務行政體系的簽報程序加以確定

            者。
            四、界面的施工

                 依據界面設計的協定資料,確定設備的完整功能、實體特性,再予生產、施工、安裝。
            五、界面的測試

                 在標內界面協定的測試,通常是納入標內的廠測、安裝測試、靜態測試等階段。而標
            間界面的測試工作,有的可以由關連廠商共同參與,有的則可在系統整合測試階段作完整

            的測試。


            第八節 界面處理



                 當工程在進行施工過程中,有關各工程界面之問題發現程序概可歸納如圖 11-8-1 所示。
            對界面問題應隨時有危機意識、主動積極的態度、有使命感以及有時間觀念,主動發掘問題、
            解決問題,才不致產生疏漏及延誤處理時機;因一時之失疏將造成日後必須付出極大代價才

            能彌補,甚至衍生必須以契約變更方式而增加額外費用、造成工期展延之現象,其間之責任
            歸屬將由承辦者承擔,故主事者不得不審慎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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