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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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A
工務所 工務所主任
進場條件是 否 會同系統廠商提土建CIP會議協
否完成 調或依機土界面處理作業流程辦
理,並請土建廠商提出確定改善
完成日期並列管。
是
系統工務所 工務所主任 B
正式函請系統廠商已可進場施作
,並於系統廠商正式進場前,督
導系統廠商召集土木廠商辦理進
場會勘,詳實記錄及拍照土建所
提供設施之現況,以釐清後續雙
方廠商責任。
系統工務所 工務所主任
系統廠商施作完成離場前,工務
所須督導系統廠商召集土木廠商
辦理退場會勘(確認及釐清雙方
廠商應負之責任)。
圖 11-9-2 機電系統廠商進場條件協調確定及里程碑到達確認作業程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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