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30 捷運機電系統管理與界面整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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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界面整合管理與協調實務





                 標 78 年 1 月 15 日開工,土建標較系統標早 20 個月開工,而系統標未完成細部設計及未送

                 審核定,為配合土建工進由捷運局邀集總顧問、土建 DDC、系統廠商現場開工作會議,討
                 論需求,配合土建標進度施作。其他造成界面問題的原因還有下列幾項:

                 一、 契約缺失:界面關聯契約(條文、圖說、數量、金額)規定出現疏漏、錯誤、不同要求
                     抵觸。

                 二、組職:界面之橫向協調管理、界面問題之縱向決策管道失調。

                 三、 法規:在現行審監制度規定下,由國外引進之捷運規劃往往水土不服,界面協調工作亦
                     失去許多彈性。

                 四、 工具不足:木柵、淡水線發包時 CSD/SEM 圖說不足,缺少可參考之作業程序、標準,
                     進場條件等資料。





                 表 11-7-1 捷運系統土建/建築/機電系統之施工特性


                                       土木工程               建築/水環/環控工程                     機電系統工程
                                                                                    1. 業主提出基本規劃,廠
                               1.  業主完成細部設計,廠            1. 業主完成細部設計,廠
                   現場施工          商施工。                    商施工。                       商完成細部設計,廠商
                                                                                    施工。
                               2.  施工項目於現場完成。            2. 現場為半成品組裝。
                                                                                    2. 現場安裝測試。
                                                                                    1. 主製程在工廠。
                                                                                    2.  設備至現場已無法更
                                                                                     動。
                    主製程           1. 主製程在現場。                 1. 主製程在工廠。
                                                                                    3.  土木完成進場,重點在
                                                                                     於機電設計與土木施工
                                                                                     階段之整合。





                     界面衍生諸多問題包括:
                 一、界面問題造成損失為:工進落後延後通車。

                 二、因進場日延遲,導致廠商因閒置或待工之期間損失,要求索賠。並且會產生趕工費用。

                 三、 依律師意見:因進場遲延而實際閒置或待工之期間,於此期間發生之額外成本,方屬因
                     進場遲延所衍生之額外成本。

                 四、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形象、及相關審監單位調查。
                 五、因進場遲延經仲裁、調解等程序,而給付廠商額外成本。

                     有關界面的處理其流程可概分為「釐訂」、「分工」、「設計」、「施工」、「測試」

                 等五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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