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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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捷運系統電扶梯工程





                 二十四、維修護板及柵欄

                     每車站須有足夠數量之電扶梯維修護板和維修柵欄以利維修時防護用。

                 二十五、故障診斷系統
                     ( 一 )  每部電扶梯應備有可確認發生故障組件之故障顯示器及全部安全裝置的監視系
                           統,並可由按鈕讀出其最後 64 個故障及發生時間之順序。

                     ( 二 )  本系統可記錄故障停用時刻,且每部電扶梯應於上下搭乘口附近提供故障顯示板,
                           用以顯示故障點。

                 二十六、維修控制單元
                     ( 一 )  電扶梯應配置手提式維修控制單元,該控制單元係由故障顯示、故障列印及維修

                           時控制上/下之按鈕組成,可執行故障指示、重新設定、讀取、列印及測試,並
                           以維修速度控制及操作電扶梯。
                     ( 二 )  在上、下搭乘口欄杆末端的控制盒內,應提供一個防水型插座,以接受維修控制

                           單元的插頭。當維修控制單元的插頭插入插座後,電扶梯應無法正常運轉,且電
                           扶梯的移動應由維修控制單元控制。

                 二十七、省能裝置
                     每臺電扶梯必須裝設能源節約裝置,該裝置應採用可反應實際交通情況,並調節驅動馬

                 達之動力輸出,以回應實際負荷之動力監視/負荷感應裝置,或其他經核可之型式。(備註:
                 捷運電扶梯於非尖峰時間大多處於低負載情況,故應設置省能裝置以節約能源。)
                 二十八、雙速功能、無人搭乘怠速運轉及雙啟動模式

                     ( 一 ) 雙營運速度
                                每部電扶梯除能以 39m/min 之額定速度運轉外,尚可藉由切換開關選用 30m/

                           min 之速度運轉,該切換開關應為須由專人操作之型式。
                     ( 二 ) 無人搭乘怠速運轉模式
                           1.  每部電扶梯除能以定速模式運轉外,亦可藉由切換開關選用無人搭乘怠速運轉

                             模式。
                           2.  無人搭乘怠速運轉模式:藉由感應裝置之偵測,無人搭乘時,電扶梯自動以怠

                             速運轉;若有乘客欲搭乘,能自動加速至營運速度,其加速度應為可調式設計。
                           (備註:上述加速度值應儘可能減小以避免乘客搭乘時發生意外事故。)
                     ( 三 ) 語音警示系統

                                每部電扶梯上下乘場須各具備一套語音警示系統,播放疏導乘客搭乘及提醒
                           乘客注意安全之語音內容,包括提醒電扶梯正處於加速階段等。語音內容及系統

                           記憶體容量應提送工程司核可,並預留可擴充安裝空間。
                     ( 四 ) 雙啟動模式
                                電扶梯啟動模式應具備變頻啟動及備用啟動二種啟動模式,並可由切換裝置

                           選用之。(備註:本模式係考量變頻啟動設備於電扶梯機坑之環境可能較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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