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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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故加一備用啟動方式以確保電扶梯於任何情況皆可正常啟動。)
(備註:關於上述功能及裝置,每部電扶梯應具備一安全機制以達到失效自
趨安全(FAIL-SAFE)的功能,並能將相關故障訊息顯示於故障診斷系統,以避
免因系統失效或故障而危及乘客安全。)
2.2.2.4 測試及維修
一、測試
( 一 ) 電扶梯出廠前應執行廠測,並選定一部電扶梯進行組合型式測試。前述兩項測試
報告核可後始可將電扶梯運至工地。
( 二 ) 電扶梯營運前應作工地測試,以確保電扶梯各方面均符合規範要求。且該測試至
少應包括:
1. 無負載連續運轉測試。
2. 安全裝置測試。
3. 一般機械與電氣測試。
4. 噪音測試。
5. 速度測試(包括踏階速度及踏階與扶手帶同步測試)。
6. 介面測試。
7. 煞車測試。
8. 潤滑單元測試。
9. 故障診斷系統測試(若有設置)。
二、維修
應對所提供之全部電扶梯設備提供免費維修直到保固期的第一天為止,維修應包括整個
電扶梯設備的維修檢查、定期檢查、調整、潤滑及售後服務等。(備註:免費維修期限應依
契約需求訂定。)
三、備品與特殊工具及特殊測試設備
( 一 ) 應無償供應每臺電扶梯一年使用之備品量,備品之數量以一年可用度驗證期間實
際損耗零組件之種類及數量,作為核計契約內應提供之一年使用備品量。
( 二 ) 應無償供應一套電扶梯使用之特殊工具及特殊測試設備,特殊工具係於拆卸組裝
時使用,特殊工具類別大項為床板、梳板、踏階及扶手帶維修所需及其他必要之
特殊工具等。
2.2.2.5 界面
一、電扶梯工程與水電工程之界面
電扶梯工程與水電工程之界面包括驅動電扶梯所需電源與其容量、電扶梯維修保養所需
照明及插座之電源、電扶梯接地所需接地銅排及電扶梯下機坑排水管路及落水頭等項目。
(備註:電扶梯搭乘口梳板處地面之照度應充足,設計者於細設時應詳加查核,並協調界面
標納入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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