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8 捷運電扶梯與電梯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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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捷運系統電扶梯與電梯工程監造實務





                 比較分析由誰來完成此一界面較為妥當。當然講的容易作的難,實際上專業廠商各有立場及

                 壓力,有時協商依舊會不得要領,監工人員即應及時界入參與並反應問題。總之承辦契約要
                 時常思考問題發掘問題,工地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最忌誨的就是隱瞞問題,錯過處理時機

                 再回頭作起將是事倍功半的。界面或施工漏失發生時假設無法很清楚的釐出歸屬時(包括無
                 歸屬),而後續的工地協商又不能順利的達成,就必須以變更設計或另行發包等不同方式來
                 推動工作,端視監工人員對整個問題的掌握及考量而定。前述協商方式及管道包括有 CIP 會

                 議、ECIP 會議、週進度會議、雙週進度會議、月進度會議、雙首長會議、及關聯廠商間自
                 行工地協調等等,有時涉及營運單位的部分還必須提報聯合工作小組會議。

                 4.3.2.2 設備運抵現場
                     啟運計畫包括了正式啟運授權申請函、啟運時程表、型式測試文件、檢驗證明、裝箱程

                 序、貨運(船運)程序、品質控制程序、裝箱單、出貨合格證明等。配合啟運計畫的執行;
                 工程司也可能要求提送保險文件、交通維持計畫、特別注意事項、動線安排計畫等文件。專

                 業廠商啟運計畫要獲得工程司正式核准後才可以開始進行出貨,若是國際標的情形,在裝箱
                 出貨的同時還要提送裝箱清單、發票、提單。

                 4.3.2.2.1 保險

                     專業廠商要依照契約規定辦妥員工保險(健保及勞保或雇主意外責任險)、營建機具綜
                 合險(吊運及施工時)、汽車第三人意外責任險、海路空貨物運輸險(出貨啟運至工地或經
                 核准的地點時)等,這些保險的範圍不含協力商但包括分包商。業主方面監工人員要向本局

                 財務室提出申請辦理統保(營造工程財物損失險及營造工程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並在設備
                 進場之前完成投保(依各單位分工而定,監工人員至少須要及時正式提出進場時程)。

                 4.3.2.2.2 貨到工地(照片 4-3-1 ∼照片 4-3-4)

                     電扶梯、電梯出貨運送到工地是一件大事,執行之前一定要再次勘查地形地物有否妨
                 礙,務必要遵照安全衛生規定及核准的啟運計畫及交通維持計畫行事。監工人員一定要全程

                 在場督導,儘量避免上下班時刻卸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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