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7 捷運機廠設備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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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四、轉向架檢修區之升降臺及伸臂起重機

                 ( 一 ) 每部轉向架升降臺包括機械結構(附屬輪軌)、自鎖螺桿螺帽升降式機構、驅動
                      馬達及剎車組合、控制系統及相關之所有必要附屬設備;承商於現場施工安裝非

                      屬土建基礎結構之部分包括轉向架升降臺主體、基礎螺栓及扣件預埋、邊框、裝
                      設電源及控制管線、操作站等及相關承商界面協調。
                 ( 二 ) 電動伸臂起重機包含有立柱、電動吊機、動力吊運車、旋轉懸桿及所需附屬設備,

                      伸臂起重機之配置於契約圖說上有標明,承包商須確認與重新檢視伸臂起重機位
                      置以配合轉向架升降臺與儲運軌道間之操作需求。其荷重為 5 噸懸臂長可涵蓋旋

                      轉臺及連絡軌中心。
            五、手動轉向架旋轉臺及連絡軌配合設置

                 ( 一 ) 手動轉向架旋轉臺其結構設計與電動旋轉臺相仿,惟其只限轉向架通過、而電動
                      旋轉臺其上會有列車通過故其鐵軌承受滾壓荷重之設計不同。

                 ( 二 ) 連絡/儲運軌利於電聯車頂升區與轉向架檢修區轉換及搭配。

            2.6.6 電聯車地下車輪切削軌區

            一、 列車正常行駛下鋼輪之磨損或異常之磨損(如緊急剎車、軌道異常、意外事故等),不
                 須拆解轉向架之列車組(三車/六車/四車)、或單獨之轉向架、或其他相容之軌道車

                 輛(如機車頭、工作臺車等)等作鋼輪踏面之車削以免其行駛而產生的振動及噪音。車
                 輪切削軌區(約 310 公尺)內,根據電聯車組(六車/三車/四車)鋼輪鏇削需求之機

                 電設施(如 NC 控制器、驅動馬達、定位裝置、電氣裝置、支撐軌等)、推移設施兩套(如
                 馬達減速機、槽輪組、鏈條組、牽引聯結頭、主控制盤/就地控制站、電氣裝置等)、
                 鐵屑輸送系統(輸送帶、鐵屑收集筒等)及相關附屬設施如小型架空移動起重機之整合。

                 ( 一 ) 列車牽引推進系統兩套(一進一出)。
                 ( 二 ) 以程式控制器操控之可自動定位、驅動、偵測、鏇削且量測之地下車床系統。

                 ( 三 ) 鐵屑殘渣之輸送帶及裝運搬移設備。
                 ( 四 ) 小型架空移動起重機作地下車床夾持裝置更換及鐵屑桶之吊運之用。
            二、列車牽引推進系統兩套

                 ( 一 ) 高運量列車使用車輛推進系統兩套須具能移動三車組及六車組之列車使其就定位
                      之所有設備、包括位於車床機坑內之操作主控制盤一套及位於機坑地面兩側之就

                      地控制站各兩處(配合三車及六車之操作),而每一控制站安裝位置最後仍須契
                      約工程司核可及相關土建/軌道承商界面確認。
                 ( 二 ) 其位於進入端之推進系統之就地控制站及鏈(槽)輪機坑係裝設於屋外承商須作

                      IP(防水防塵等級)考量及防水設施以免相關設備進水受損而影響功能或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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