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3 捷運行車監控系統通訊式列車控制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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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控制下行駛,不需駕駛涉入,全自動模式於 ATP 保護下的最高速限為 80 公里 /
小時。
2. 有隨車員在場之全自動駕駛模式(Automatic Mode with Attendant, AMA)
係指有服勤員在場的無人駕駛列車運轉模式,此時,列車是在 ATP 保護控制下,
由 ATO 負責駕駛,該名隨車員僅負責關閉車門以發出關門及離站指令。在各站
進行離站作業,有人員伴隨之全自動模式於 ATP 保護下的最高速限為 80 公里 /
小時。
3. 有 ATP 手動駕駛模式(Manual Driving Mode, MDM),ATP 提供保護(with ATP
protection)
在此模式下,ATP 提供同於自動駕駛模式的保護程度,列車駕駛員則按照駕駛
員螢幕(TOD)(含車速與調節指示)及號誌指示,以推進控制把手(牽引/
煞車把手)、其他指令(如燈光及雨刷等按鈕)及診斷用訊號(故障指示燈等)
來駕駛列車。列車在此模式下,不會從一站自動行駛至下一站,駕駛員負責管
理停靠車站、關門、並下令列車離站。駕駛失能裝置(Deadman device)亦以此
模式下啟用,即列車受到 ATP 系統所具功能給予保護。於 ATP 保護下的最高速
限為 80 公里 / 小時。
4. 第 四 種 模 式 係 由 電 聯 車( 經 由 ATC 旁 通 選 擇 器 ) 提 供 全 手 動 駕 駛 模 式
(Undetermined Driving Mode, UDM),或稱旁通模式(Bypass mode)
在此模式下,列車不受 CBTC 控制。列車駕駛員按照道旁號誌指示及相關規定
來駕駛列車。車上駕駛負責所有列車運轉事宜(無 ATP 保護機制)。駕駛依手
動駕駛面板上的推進控制把手(牽引/煞車把手)、其他指令(燈光及雨刷等
按鈕)及診斷用訊號(故障指示燈等),來手動操控列車。完全手動駕駛模式
由 TCMS 與列車控制單元(TCU)邏輯來控制,規定速限為 15 公里 / 小時。列
車速限設定於TMS及TCU中,當速度接近15公里/小時,則依據推進力的限制。
在下坡路段,車速可能超過 15 公里 / 小時的速限,此時駕駛應施行煞車來控制
車速。
列車現有模式為AM、AMA或MDM模式時,則指明該列車為「CTBC控制中」。
駕駛員在列車靜止時,可使用駕駛模式選擇器,要求車載控制器切換至 AM、
AMA 或 MDM 模式。
三、列車偵測
( 一 ) 列車定位
定位作用與裝備列車息息相關,其目的在於找出列車於軌道網路中的地理位
置。定位係透過結合下列項目來判斷:
1. 偵測設置在特定軌道網路位置的信標:每個信標會送出識別碼,進而辨識出所
在軌道節塊和其位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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