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3 捷運行車監控系統通訊式列車控制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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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環狀線(第一階段)行車監控系統通訊式列車控制(CBTC)技術
以 ATP 模式進行手動駕駛的列車駕駛員,可選擇啟用駕駛室,啟用後的駕駛
室決定了列車要求的行車方向。若列車處於自動駕駛模式時,則會顯示自動駕駛
模式,此時列車將按照指派給列車的任務,及 ATS 送至車載控制器的要求,來決
定列車行車方向。
( 三 ) 駕駛員識別碼
以 ATP 模式啟用手動駕駛時,啟用駕駛室的車載控制器,將詢問駕駛員識別
碼,並將此識別碼傳送至 ATS。
( 四 ) 發車測試
發車測試包括下列項目:
1. 車載控制器(CC)狀態
2. 連接電聯車的車載控制器介面
3. 緊急煞車繼電器狀態
4. 列車至軌道的傳輸及接收狀況
5. 在靜態與動態模式下啟用緊急煞車,並檢查零速繼電器
車載控制器若基於維修用途等情況,已經重設(復歸)或關閉時,須將列車
位置重新初始化(基於安全因素起見,不能將列車位置存入永久記憶體)。此時,
列車則透過執行信標初始化來定位,此舉得以:判斷位置與方向、校正列車的車
速偵測器。
此項功能旨在檢查列車配置以對應部分特徵(車長、煞車率等)。
車載控制器應向駕駛員(以 ATP 模式進行手動駕駛時)和 ATS(情況可行時)
顯示,發車測試的結果,是否能夠授權進行營運。
( 五 ) 啟用區域控制器
區域控制器在啟動電源後,直至接收到 ATS 具體發出的「開始(Start)」命令,
所有區域控制器功能才能啟用。
在進行導致所有區域控制器完全關閉或重新啟動的維修作業後,才會執行此
項功能。此時,區域控制器會失去潛在暫時速限(TSR)命令的儲存紀錄。此項
功能旨在讓 ATS 先傳送暫時速限至區域控制器後,才允許區域控制器傳送行駛
權限。
在正常運作中,區域控制器若沒有關閉,ATS 無須下令執行區域控制器功能。
二、管理控制模式
( 一 ) 駕駛模式
環狀線之列車有四種駕駛模式,其中三種為有ATO及ATP子系統之駕駛模式,
另一種為 Bypass ATC 之駕駛模式;而三種有 ATO 及 ATP 子系統之駕駛模式功能
分述如下:
1. 全自動駕駛模式(Automatic Mode, AM)
全自動駕駛模式係指無人駕駛列車自動運轉模式,列車係由 ATO 在 ATP 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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