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1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2 捷運車站規劃與設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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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車站服務設施與空間規劃
為達成提供無障礙設施服務之目的並統一相關設計標準及宣達理念,本局訂定
無障礙設置準則,作為臺北捷運系統無障礙設施規劃、設計之基本依據,以期
捷運車站及周邊環境符合無障礙之要件,使行動不便者於利用捷運設施時,有
安全、便利、可及性之環境。
2. 無障礙設置準則訂定之沿革
(1) 配合殘障福利法第 23 條之推動及落實捷運系統無障礙設施之設計規範,本
局於84年1月完成「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無障礙設施設置準則(草案)」,
並於 84 年 2 月 17 日邀請臺北市政府無障礙環境推動小組至臺北捷運淡水
線新北投車站現場會勘並簡報本設置準則草案,經裁示由該局邀請專家學
者及無障礙團體代表研商確定草案內容。
(2) 依據推動小組之決議,本局分別召開兩次專家學者共同研討會議討論無障
礙設施設置準則草案內容,並依研商結論於 84 年 6 月完成無障礙設置準則
(草案)修訂稿,經提報臺北市政府無障礙環境推動小組第 18 次會議討論
後准予通過,並於 84 年 9 月 20 日函送本局暨所屬各工程處頒布實施。
(3) 該無障礙設置準則頒布實施後歷經多次行動不便者至車站現場檢驗指導及
淡水線通車營運前之工程檢查、初勘及履勘之意見,經汲取各項經驗及意
見全面檢討修訂於 86 年 4 月 25 日將修訂版提報臺北市政府無障礙環境推
動小組第 38 次會議討論通過。
(4) 配合臺北捷運後續路網新莊、蘆洲線各高運量車站之減體減量計畫及部分
設計理念之精進與調整,本局再檢討修訂相關內容於 91 年 9 月 31 日經該
局核定改版,並於 92 年 1 月 23 日提報臺北市政府無障礙環境推動小組第
七十八次會議通過,後續並於 95、97、98、100 年陸續頒布修訂版。
3. 設置準則之適用範圍
捷運無障礙設施設置準則相關設計規範之訂定,係在不違反建築技術規則之原
則下配合捷運設施特性,依車站活動場所概分為:車站外周邊設施、車站內設
施、車廂設施等三部分,並闡述各項無障礙設施之設置原則、設置地點及設計
規範,且部分規定採較高標準,但為顧及設計規劃及現場施工之彈性,如受限
於基地或環境條件無法符合本準則較高標準之規定者,經研商並獲本局同意後
得依建築技術規則之一般規定設計。
( 三 ) 臺北捷運為落實無障礙設施環境自 84 年 9 月 20 日頒布無障礙設施設置準則作為
規劃設計依據,後續配合內政部 97 年 4 月 10 日頒布訂定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
設計規範」及其修訂版陸續檢討修正本準則。因應內政部 101 年 11 月 16 日頒布
之「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修訂版,考量為避免本局自訂之無障礙設置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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