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9 捷運土地開發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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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105 年北市府訂頒「捷運土地開發投資甄選暨權益分配標準作業程序」(以下稱

            SOP),明訂甄選案應委託專業顧問協助並首創晤談機制,且針對開發金額逾新臺幣 100 億
            元由政風單位透過廉政署協請檢調機關成立廉政平臺,讓司法機關除事後偵查作為延伸至前

            端的預防工作。另訂有「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協辦土地開發投資人甄選案件作業程
            序」明訂由北市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以下稱發包中心)協助處理申請人購買甄選文件及投
            遞申請書件及申請書件啟封等作業,以建立公平合理、廉能公務及公開透明的投資環境。

                 至於北市府辦理之捷運土地開發案甄選投資人作業所需「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
            開發甄選文件(範本)」(以下稱甄選文件範本),由本局依適用法規、實務作業及各界
            指正意見檢討研訂,陳報北市府核定並刊登於市府公報。現行甄選文件範本(109 年 5 月 28

            日版本)包括「臺北市政府甄選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投資人須知(範本)」(以
            下稱甄選投資人須知)及「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投資契約書(範本)」(以下
            稱投資契約書)。甄選作業相關法令、程序與內容摘要如下:

            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
            二、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所需土地協議價購優惠辦法。

            三、 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開發用地徵求合作開發投資人財力及開發資金認定
                 基準。
            四、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實施要點。

            五、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協辦土地開發投資人甄選案件作業程序。
            六、臺北市臺北都會區捷運工程與土地開發共構費用分攤原則。

            七、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權益轉換原則。
            八、臺北市政府辦理捷運土地開發投資甄選暨權益分配標準作業流程。
            九、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辦理土地開發徵求投資人案晤談處理注意規定。

            十、臺北市政府甄選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投資人須知範本。
            十一、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投資契約書範本。
            十二、捷運土地開發基地內之捷運設施委託投資人興建契約範本。

            十三、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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