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9 捷運土地開發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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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未來展望





                 既不致妨礙原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亦可有效開發公共設施。惟此方案因相關單位需增加取得

                 土地開發建物出售、公益性設施之取得甚至設計、施工合約之處理作業,故仍端賴其主動任
                 事之精神方可獲得配合。

                 三、檢討研修相關法令
                     由於協議價購方式將土地轉至本市名下,經歷大橋頭站捷二、中山站捷一、中山站捷二

                 等基地辦理選屋作業,其時程冗長且爭議不斷,期待目前立法院審議中之大眾捷運法相關條
                 文早日修法完成,未來基地朝向土地不需移轉本市名下,全權由投資人與私地主辦理權配及
                 選屋作業,回歸以往僅由本府與投資人協商權益分配之方式,以避免選屋爭議再發生。

                 四、建立公開及透明的標準作業程序
                     土地開發作業因屬公部門與私人合作之土地開發方式,其作業過程所需面臨之法令限制

                 多如牛毛,對於土地開發主要業務之作業程序及認定之標準,迄今已完成 26 項有關土地開
                 發業務之標準作業程序(以下稱 Q.S.O.P.),執行作業程序之落實及稽核。另柯市長上任以

                 來,對於 S.O.P. 非常重視,要求 S.O.P. 應公開及透明,本局針對土地所有權人及投資人非常
                 重視之協議市價及捷運權益分配,訂定「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開發區『協議
                 市價』及『預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標準作業程序」及「臺北市政府辦理捷運土地開發投資

                 甄選暨權益分配標準作業流程」,如圖 7-2-1 ~圖 7-2-2,放置於官網,供其參考及下載外,
                 並配合實際執行定期修訂。









































                 圖 7-2-1  「臺北市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開發區『協議市價』及『預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標準
                          作業程序」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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