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5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8 捷運開發大樓基本設計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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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捷運設施與開發大樓共構界面內容
(1) 儲車區的通風口
儲車區上方共設置有 6 個通風口,以供儲車區電聯車的進行營運發車及進
廠停車時散熱之進、排氣需求,其中 4 個通風口為機械排氣用,2 個為自然
風口,通風口位於人工地盤之地面層,各通風口已設置噪音防治設施(消
音箱),土開投資者於進行該區域之規劃時,應考量不可影響機廠營運通
風功能。
(2) 廢棄物處理廠、特殊物品倉庫的排氣出口
廢棄物處理廠、特殊物品倉庫通風產生之噪音係以排氣風管方式接至人工
地盤之周界。
(3) 維修工廠的排氣百葉及冷卻水塔之噪音處理
維修工廠位於人工地盤下方,有可能對人工地盤邊界範圍產生噪音傳遞影
響的區域,主要有底盤清洗區的排氣及檢修區的排氣:底盤清洗區的排氣
百葉設置在維修工廠的北側,共計有 8 處;檢修區的排氣百葉在維修工廠
的東側,共計有 8 處。
2. 管理大樓上方的冷卻水塔設施空間已採用隔音牆阻隔噪音傳遞,隔音牆高度為
冷卻水塔之高度。
3. 變電區的冷卻水塔設置於變電區的屋頂層(高於人工地盤地面層),已於進風
及排風端設置有消音箱設備。
4. 十四張站氣冷式冰水主機場之進風百葉及緊急發電機機房進風百葉,位於十四
張站的北側,均有設置消音箱設備。
5. 其他界面(非屬土建及水電環控部分)
有關機廠營運產生之噪音,有可能透過與開發大樓之界面空間傳出,故投資人
於進行規劃設計時,對機廠及十四張站於營運時之車輛及機具使用之噪音及電
聯車運轉時所產生之噪音,對開發大樓規劃設計是否有影響,應事先進行暸解,
並於開發大樓規劃設計中,由投資人以責任施工方式,完善處理相關噪音防治
界面,除須符合法規求外,更應符合未來生活圈活動範圍之期望。
(1) 扇形區上方通風口
扇形區係提供電聯車的進行營運發車或電聯車進入儲車區停車之轉換軌需
求,扇形區上方共設置有 5 個自然通風口,於人工地盤之地面層開發大樓
尚未施作前,概估營運傳遞至地面層產生之噪音值約為 92dB(A),未來
係由投資人於進行土地開發規劃時,考量該區噪音傳遞可能產生之影響,
並以責任施工方式,在不影響營運通風功能情況下,配合設置相關噪音防
治措施。
(2) 土木軌道廠的通風百葉
土木軌道廠的兩側外牆在人工地盤上有設置開口,土木軌道廠營運之進氣
及排氣皆利用外牆及此間口對外通風,開發投資者於進行該區域之規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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