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7 臺北捷運工程技術文件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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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





                           3. 符合該送審階段模型發展程度(詳附錄二)之模型自主檢查表。

                           4.  該階段歷次 BIM 界面整合會議記錄之彙整報告,包括會議主要議題、待解決事
                             項與辦理情形。相關內容應採 3D 整合模型之視圖為主,輔以註解說明。

                           5. BIM 數位模型產製之 2D 圖說。
                           6. 「施工階段 BIM 作業準則」初稿及修正版。
                     ( 三 ) 招標文件提送

                                依特定服務條款附錄B中所列區段標招標文件送審時程,提出BIM作業成果,
                           內容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 完整 BIM 數位模型。

                           2.  該階段 BIM 界面整合會議紀錄之彙整報告,包括會議主要議題、待解決事項與
                             辦理情形及模型自主檢查表。
                           3. BIM 數位模型產製之 2D 圖說。

                           4. 「施工階段 BIM 作業準則」定案版。
                 五、BIM 審查方式

                     ( 一 )  有關土建、水電及環控工程之送審階段,應配合機關指示時間,分別召開工作小
                           組會議及審查大會。

                     ( 二 )  工作小組審查會參與人員以各單位主辦工程司為主,工作小組會議之目標在確認
                           設計模型修正、整合原則及 2D 圖說審查結果。若因為跨專業需求衝突,無法達成

                           修改共識之項目,廠商應綜整各單位意見,研擬待解決與裁示事項,納入審查大
                           會中討論定案。
                     ( 三 )  審查大會應依照細部設計審查規定辦理,審查大會目標在討論工作小組會議提報

                           之待解決與裁示事項,以確認設計模型修正及整合原則。
                     ( 四 ) 審查要點:
                           1.  各送審階段已發布及歸檔之瀏覽模型清單與 BIM 協同作業平台所上傳之檔案一

                             致。招標文件階段之完整 BIM 數位模型另以光碟提送。
                           2.  依照附錄 A 各專業模型元件清單與發展程度要求,檢核整合模型之內容符合
                             規定。

                           3.  房屋建築類設施之主要平面、立面及剖面 2D 圖說應與該送審階段提送之 BIM
                             模型一致。

                           4.  依歷次 BIM 界面整合會議紀錄,檢核相關衝突及待解決事項(除不可歸責於廠
                             商外),均已完成修正或更新。
                 六、BIM 教育訓練

                     廠商須於 NTP 後 10 天內提送「BIM 教育訓練計畫書」,其內容須包含但不限於 BIM
                 數位模型移交說明、使用教學、模型檔案管理及 BIM 瀏覽軟體操作說明並提供完整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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