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6 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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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依據 ISO9000-1 影響產品品質的四個因素為:產品需求的界定、產品設計的的品質、符
合產品設計的品質、產品支援的品質,臺北捷運工程品質的四構面,除第一項由本局自行辦
理以外,餘達成品質的其他三項構面均委託規劃設計顧問及發包予各類機電、水環、土建廠
商承攬,故選擇自主品質能力優良的承攬商,為達成捷運整體品質需求相當重要的一環。在
符合業主的品質管理系統要求下,訂定嚴謹與合理的契約品保、品管條款與評選投標廠商品
質能力之投標須知等外部品質保證之策略與作法,視為可達成捷運系統品質需求之重要關
鍵。因此本局重新檢視遴選設計顧問邀標條件及契約品保、品管條款;機電系統、軌道、土
建、水環工程發包品質能力條件及契約品保、品管條款,內容與現行國家及國際品質管理與
品質保證標準規範之差距,並考量國際、國內規劃設計顧問及工程承攬公司調整內部品質管
理,通過 ISO9000 系列標準驗證的趨勢,以及機電系統、軌道工程契約條款過於繁瑣重複,
土建、水環及設計契約條款合理性與完整性均嫌不足之狀況下展開修訂工作。由於捷運工程
不同類別的工程作業階段有不同的特性,參照 ISO9000-1 品質管理與品質保證標準第一部分
選擇與使用指導綱要中指出:「在契約情況下可選擇一種相當符合契約需求的國際標準,所
選用的國際標準的某些品質管理系統要項或次要項可予以刪減,而在其他情況下也可增加」
之指導,設計階段、機電系統工程、軌道工程包含設計作業者採用 ISO9001 標準修訂。土建、
水環工程不包含設計作業者採用 ISO9002 標準修訂,各標中品質管理系統要項或次要項則考
量承攬商管理成本及工程類別或作業特性予以增減。
採用國家標準 CNS 12680 標準詞彙,「品質計畫」為品保品管作業條款之統合名稱,其
定義為:對某一特定產品專案或契約所訂定的特定品質實務資源及作業順序等之文件稱之。
將各類機電系統、土建、水電、環控、軌道等工程契約要求提送之品保、品管文件如品質保
證計畫、品質保證手冊、檢驗與測試計畫書、品質管制計畫、品質管理計畫等均統合納入此
一計畫中統稱品質計畫,以符合國際及國家標準詞彙,並減少名詞之混淆與困擾。
3.1.1 設計標契約品質計畫條款修訂
修訂原則及架構在不增加顧問機構作業及成本原則下,將契約品保、品管條款系統化、
合理化以利本局對顧問機構品質管理作業之督考。
鑒於國內外顧問公司均已獲得 ISO9001 品保標準的驗證,在契約一般服務範疇中要求顧
問公司依據其品質管理系統及契約要求建立與實施捷運工程的專案品質計畫,其內容以國際
共通的品質語言 ISO9001 標準 20 項為修訂基準,將原契約條款重新檢討整合精簡後,保留
基本必要且符合本局特性的項目共計 11 項,包含:管理責任、品質等級、設計管制、品質
文件資料與品質紀錄管制、分包廠商管制、捷運局供應項目的管制、不合格品管制、矯正與
預防措施、品質稽查、內部訓練、施工期間服務等項目。重要項目主要內容如後,管理責任:
明確規範顧問機構專案組織架構之指揮、協調關係及品保負責人資格;設計管制:除規範設
計作業應有的組織與技術界面、設計輸入、設計輸出、設計審查等的基本管制外,並規定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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