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7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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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施工界面管理





                 這個文件稱為 CIP 網圖(Logic Network Diagram)。另外,土木廠商必須預告其工作進度給

                 關連廠商,一般以三個月預定進度為原則以便關連廠商配合。在水泥澆置前必須以水泥澆置
                 單要求關連廠商確認無誤後,才准許澆置水泥。

                 五、進場條件
                     依機電系統工程之需求,由各機電及土建廠商召開協調會確認進場的認定標準,以做為

                 進場界面之依據。另外並規定在土建標的里程碑日期的三個月以前,由各個土建廠商召開協
                 調會確認里程碑的認定標準,做為里程碑驗收時的依據。

                 六、機房移交
                     工地達到進場條件以後,機電廠商依據協調好的順序及時程進場安裝設備及管線。在每
                 一個廠商進入工地前後都要辦理移交會勘,交接房間鑰匙及管理權。必要時還要拍照存證。

                 七、界面變更

                     有關由契約工程司、廠商或關連廠商所提議之界面變更事宜,必須依界面變更程序流程
                 進行管控,以利於界面管理。

                 7.4.3 界面整合之標準作業

                     基於前述施工界面處理之範圍,以屬「內部界面」之機電工程與土建工程、機電工程間

                 之界面而言,其整合之標準作業程序各有不同,以下將分別加以敘述:
                 一、機土界面處理作業

                     由於機電工程與土建工程間之界面關係,係以設備實體之安裝為主,例如機電設備安
                 裝之位置、尺寸、相關管路、機座之預埋、施作順序及時程等,皆必須做完整及周延之處理,

                 否則因彼此界面疏漏、衝突而衍生必須敲打、施工不順,甚至必須進行契約之變更。依臺
                 北捷運已通車路線之完工通車經驗觀之,往往以土建與軌道、軌道與機電系統間施作順序

                 及時程之協調較為複雜與困難,尤其軌道與機電系統之號誌、供電及通訊之布纜、道旁設
                 備安裝及測試工作必須相互配合,彼此間之界面協調亦顯繁雜,而且在有通車時程壓力下,
                 因先前土建受相關因素而影響其正常工進,相對將必須適度對軌道及機電工程之工進作趲

                 趕;因此,以調整施工順序及重疊施工方式,在不影響施工品質之原則下,可縮短部分工期。
                 故有完善的機土界面處理機制除可防範於未然外,並可使施工更為順暢,對工進更能掌控,
                 其概述如下:

                     ( 一 ) 機土界面處理作業流程,參照圖 7-4-1 之流程處理。
                     ( 二 )  系統廠商提請監造工務所協助解決與土建或水電環控無法解決之界面事項(包含
                           Work Request Form 及 ICD 簽署)。

                     ( 三 )  由監造工務所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如可協調解決,則由監造工務所函請系統廠商
                           或土建工程處依協調紀錄或裁示處理,否則依(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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