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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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細部設計廠商 主 管
提出設計概算
主辦單位( 捷運局土木建築 處 長 退
設計處、機電系統設計處) 主
辦
初審及整合編製設計預算書乙份 單
位
依
審
查
意
見
否 修
局長核定
改
是
主辦單位(捷運局土木建築 處 長
設計處、機電系統設計處)
複製預算書正本兩份。正本乙份自存,另乙份轉發工程處編
製施工預算書辦理發包
工程處主辦單位 主 管(科長、主任)
依據設計預算額度編製施工預算書,施工預算如有新增項
目需有細部設計廠商簽認
否
施工預算是否有新增
項目或超出原預算
是
A2 A1 B1
圖 5-2-1 施工預算書編製作業流程圖(土建、水環及機電系統工程適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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