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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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5.1.2 預算編列來源
捷運建設預算依財源籌措來源之不同而有不同之編列方式,如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
紅橘線路網建設,總經費為一千八百餘億元,施工期程自 90 年至 96 年,係由政府與民間共
同投資興建,政府出資額度約四百餘億元(佔總經費 25.4%,係辦理計畫管理監督及土地取
得等事項),政府投資額度約一千餘億元(佔總經費 57.8%,係工程費),民間投資額度約
三百餘億元(佔總經費 16.8%,係工程費)。而臺北捷運之預算編列來源則全屬公部門,查
臺北都會區捷運系統計畫初期路網經行政院於 75 年核定,因屬緊急重大工程,致以特別預
算方式辦理,初期路網共有淡水線、木柵線、新店線、南港線、板橋線、中永和線、木柵(內
湖)延伸線、板橋(土城)延伸線等八條路線,因所需預算高達四千四百餘億元之鉅,及
建設施工期程長達十餘年,故按路線規劃順序,將預算分三期編列,第一期工程特別預算自
76 年至 83 年,第二期工程特別預算自 77 年至 93 年,第三期工程特別預算自 78 年至 96 年。
至於其他後續路網之各路線,則由本局繼續進行走廊研究及規劃作業,經行政院於 87 年起
陸續核定新莊線、蘆洲支線、南港線東延段、信義線、松山線、萬大-中和-樹林(第一階
段)及信義東延段等,各路線特別預算編列期程自 88 年至 116 年不等。
5.1.3 預算架構
基本上,捷運工程之預算應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頒之「公共建設工程經費估算
編列手冊」之捷運系統工程計畫成本組成架構及捷運系統工程建造成本(工程經費)編估標
準辦理。臺北捷運系統建設計畫特別預算之核定雖早於前述編列手冊頒布之前,惟預算架構
與該手冊所規定者類同,即預算架構之主要項目為工務行政、調查規劃及計畫管理、工程細
部設計、捷運系統工程、交通工程設施補償、準備金等六項,其詳細內容列述如下:
一、工務行政
辦理工程行政事務管理所需之各項費用,包括人事費、一般經常費、業務費、維護費、
旅運費、購置費、設備費、補助及獎勵費等。
二、調查規劃及計畫管理
包括運輸走廊捷運系統定線初步工程規劃、社經資料之調查分析、地形製圖作業、地質
調查、水文氣象地震資料調查分析、環境影響評估、專題研究報告、土建及機電工程之初步
規劃及基本設計等各項作業所需費用。
三、工程細部設計
包括地形測量、鑽探試驗及分析、公共管線設施調查、階段性營建管理及顧問費、細部
設計及專題研究報告等各項費用。
四、捷運系統工程(工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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