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5 捷運工程施工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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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設計預算書陳奉核定後,再由土木建築設計處、機電系統設計處轉頒主辦工程處依核定

            額度編製施工預算書,工程處之土木科、水環科、系統科或工務所依據府頒最新基本單價調
            查市場最新單價及工率並考量社會環境影響所需之額外費用編製施工預算書作業完成後,即

            依程序陳報處長核定及(或)報局核備或備查,經完成核定程序後,即可辦理發包及訂定底
            價作業。
            四、施工預算書內容

                 (一)封面(二)目錄(三)預算書首頁(四)工程總表(五)詳細表(六)單價分析
            表(七)人工、機具、材料之基本費率及工率說明(八)系統表(僅機電系統標適用)(九)

            工程預算數與設計、施工預算比較表(僅機電系統標適用)(十)工程預算數來源一覽表(僅
            機電系統標適用)。

            五、預算書編製注意事項
                 ( 一 )  各標案預算如同時有二個(含)以上不同經費來源時,如同時包含一、二期特別

                       預算,或同時包含聯合開發、代辦管線等由局外單位分攤經費之工程,應將不同
                       經費來源分開編列。
                 ( 二 )   標單之詳細表應與施工預算書相符,如招標文件之補充說明將詳細表工程項目變

                       更,致與原編預算書不相符時,應重編或修正預算書。
                 ( 三 )  預算書內詳細表之工程項目應依設計圖說列項,不得漏列或加列,單價分析表應
                       依設計圖說詳實分析,不得浮濫。工程數量亦應依計算書及設計圖說詳實核算

                 ( 四 )  預算書詳細表及單價分析表內,有施工機具、設備或間接材料等,於完工後仍歸
                       廠商所有者,如臨時鋼鈑樁、裂縫觀測器等,需在項目後註明係為租金或折舊費,
                       以免誤為採購項目而致驗收時發生困擾。

            六、施工預算書編製作業流程圖(如圖 5-2-1)。

            七、工程處因廢標或其他原因調整而重編之作業流程圖(如圖 5-2-2)。



            第二節 工程費控管機制


            5.2.1 預算控管目的

                 預算控管之目的在於追蹤計畫執行情形,評估計畫執行績效,確保計畫目標的達成,當
            在所訂之某一時期(週進度、月進度、季進度或年進度)或某一專案計畫終了後,檢查各項

            工作是否按照計畫進度實施,「做事」與「用錢」是否相互配合,各期成果是否符合預定目
            標,以貫徹完成任務之基本方法。其方法是運用現代管理技術,在契約範圍及相關規章制度

            下訂定管考標準,追蹤進度,發現偏差,改進並考核得失,評估績效,促進資源運用,達到
            經濟有效率之原則,並提供嗣後計畫的依據。預算法第一章第二條規定:「各主管機關依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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