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4 - 捷運工程叢書 精進版 - 1 捷運路網規劃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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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6.9.1.3 召開民眾說明會與公聽會

                 召開民眾說明會與公聽會時,應於本局網站公布召開資訊(時間與地點),若屬臺北市
            擔任捷運地方主管機關之規劃案,召開公聽會時,則須依「臺北市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

            系統規劃召開公聽會作業準則」規定辦理;若非屬臺北市擔任捷運地方主管機關之規劃案,
            則由捷運地方主管機關召開公聽會,依該捷運地方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或依「交通部辦理
            大眾捷運系統規劃案公聽會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6.9.1.4 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落實公民參與制度作業程序

                 為使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計畫落實公民參與制度,廣納各方意見,建立暢通溝通管道,
            臺北市政府訂定「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落實公民參與制度作業程序」。其作業程序可分為四

            個階段,均有公民參與機制:
            一、專案的形成。
            二、準備階段:初步方案規劃、初步民意訪查、指定溝通窗口。

            三、規劃設計階段:民意攪動、方案擇定、初步設計階段、細部設計階段。
            四、施工階段:施工前、施工中。
                 臺北市政府已建立臺北市公民參與網(https://civil.gov.taipei/),方便民眾利用網路參與

            公共建設,提供意見。

            6.9.2 民眾意見處理


                 民眾意見彙整後,召開會議研析,研析結果以專章說明,報告書對於民眾個人資訊均保
            密。為使民眾得知意見回覆內容,依臺北市政府公共工程落實公民參與制度作業程序第 5 點
            規定,公民參與網路平臺辦理方式如下:

            一、 為有效傳達訊息,並減少郵寄經費成本,工程主辦機關依本作業程序為通知時,得以開
                 會通知、發送傳單外或於活動前十日上網公告周知。

            二、 工程主辦機關於機關網站公開之規劃方案及相關紀錄,亦應於本府公民參與網路平臺公
                 布聯結,以利民眾進一步了解。

            6.9.3 相關機關意見處理

                 相關單位的支持與協調為順利推動之關鍵,規劃成果為能符合地方實際需求,並且與相

            關計畫密切配合,重大議題涉及相關單位權責部分須先召開會議協調,聽取相關單位意見,
            並充分互動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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